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一場奪命火警,催生全台第一部住宅囤積管理法規。桃園市政府於 2026 年 3 月 10 日正式施行「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台首個將住宅囤積行為納入法制管理的縣市。這部自治條例的誕生,源於近期基隆一起住宅火警事故——室內大量囤積雜物嚴重阻礙救災動線,導致消防人員傷亡,震驚各界,也直接觸發桃園市府的立法行動。
長期以來,住宅囤積行為即便造成公共安全疑慮,執法機關卻苦無直接介入的法源依據,住戶可以拒絕稽查、主管機關只能勸導,制度形同空轉。桃園市長張善政在 3 月 18 日市政會議中指出,此次立法目的正是補足這個制度缺口,讓政府在面對住宅囤積問題時,有法可循、有手段可用。
這部自治條例並非單純的罰則法規,而是一套跨局處協作機制。依條例規範,區公所及建管處為受理通報的第一線窗口,啟動後將由衛生局、環保局、社會局及消防局四個單位聯合介入。衛生局與環保局負責環境與公共衛生改善;社會局針對個案進行關懷評估,了解囤積行為背後可能存在的心理或生活困境,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消防局則從救災安全角度提供專業建議,確保居住空間符合緊急疏散需求。
張善政強調,住宅囤積現象並非桃園獨有,而是全國各地潛在的公共安全風險。推動自治條例是從源頭預防著手,避免類似火警憾事在桃園重演。他也將此措施與先前推動的倉儲納管政策並列,視為強化城市公共安全制度的重要一環。
桃園的立法行動在法政界引發廣泛關注。由於目前全國尚無相關中央法規授權框架,桃園是在地方自治權限下自行制定,具有先行先試的意義。法律學者指出,自治條例的適用範圍僅限桃園市,若要全國推廣,仍需中央層級的住宅法或消防法修正配合,方能建立一致性標準。針對房地產市場後續影響,此一法規釋放出一個訊號:地方政府對住宅使用行為的介入意願正在升高,未來無論是囤積、違規改建或隔間出租,都可能面臨更嚴格的稽查壓力。如何在居住安全與私有財產權之間取得平衡,將是各縣市在研議跟進時必須審慎面對的核心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