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行政院在 114 年 9 月公開宣示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提出租期穩定、租霸下車、租金規範與權益保障四大改革目標,然而時至今日已逾半年,內政部仍未提出任何修法草案,遑論送交立法院審議。4 月 17 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偕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橫跨市場供需兩端的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向行政院施壓,要求限期提出修法版本。
牛煦庭以「民團有誠意,政府別拖延」作為本次記者會的核心定調,強調行政院既然在去年拋出修法方向,就不應再蹉跎。他指出,今日房東、租客、業者與民意代表能夠同聚一堂,本身就是修法必要性與急迫性最有力的佐證,行政院沒有繼續拖延的理由。
牛煦庭此次不只是發聲喊話,更帶出他在制度層面的具體立法行動。他透露,與租賃專法配套的公證法第 13 條修正草案,已在上個會期率先提出。草案核心主張是:欠繳租金的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前即可被聲請強制執行,讓房東不必再等到合約到期才能循法律途徑收回房屋;同時設定租期須達 2 年以上的配套要件,以兼顧租客居住穩定性。牛煦庭強調,希望此一草案能與租賃專法的整體修法配套推進,兩法並行才能平衡圓滿。
本次倡議中最具政策新意的,是牛煦庭提出的「行政裁決制度」。他指出,現行租賃糾紛動輒走上法院訴訟程序,曠日廢時,對房東與租客雙方都是沉重負擔,也徒增法院訟源。行政裁決制度的構想,是讓租賃爭議先透過行政機關取得簡易裁決,在第一線快速釐清是非,若雙方仍有異議,才進入正式訴訟程序。牛煦庭表示,此制度若能建立,不僅能大幅縮短糾紛處理時間,也能降低當事人的程序成本,同時一舉三得地減少法院訟源。這是目前各界修法討論中較少被提及的制度方向,也是牛煦庭有別於其他倡議者的核心主張。
民間團體在本次記者會同樣提出具體訴求。OURs 都市改革組織主張以本次修法契機導入「租屋登錄制度」,讓市場資訊公開化,作為有效治理的基礎;並提出「登錄租稅大赦」配套,對房東過往未申報租賃所得的行為既往不咎,降低申報阻力。崔媽媽基金會則支持「2 + 2」方案,主張最低租期 2 年加上一次優先續租權,讓租客對居住穩定性有基本保障;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則主張「租霸下車條款」必須明確入法,欠租達 2 個月且經催告無效者,應允許房東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記者會上房東與租客倡議團體罕見同框。兩方立場向來對立,如今卻能同聲要求修法,正反映出現行制度已讓市場各方俱傷的困境。對房東而言,缺乏有效驅逐惡意欠租者的工具;對租客而言,短期租約缺乏穩定保障;對業者而言,市場資訊不透明導致糾紛頻發。制度的結構性失能,是這場罕見聯盟得以成形的深層原因。
各民間團體在記者會尾聲提出最後期限警示:若行政院持續延宕、遲未送案,各團體將啟動「民間版修法草案」行動,結合跨黨派立委循委員提案途徑推動修法,以民間力量推進行政院應為而未為之改革。牛煦庭也表態,租賃登錄制度搭配減稅誘因與長租配套的細節,都應儘快進入討論階段,不能再以「還在研議」帶過。
行政院的修法承諾,在半年後已從政策宣示演變為各方施壓的標靶。對台灣百萬租屋家庭而言,租賃法制能否真正完善,答案仍懸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