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有繳稅」與「房屋合法」是兩碼事,因為「有繳稅」跟「合法」是兩件事,違建,是建築管理的問題,但房屋稅是稅務上的問題,房產專家強調,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建築物,不論是否領有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只要具備房屋價值與使用事實,都屬於房屋稅的課徵對象。
專家指出為何會有這種狀況,原因是為了租稅公平原則,因為如果合法房屋要繳稅,而違建不用繳稅,反而會鼓勵民眾違法興建。為了維護租稅公平,不論建物合法與否,都必須依實際使用情形課稅。 繳納房屋稅只是履行國民的納稅義務,絕對不能作為房屋合法的證明。違建即便每年按時繳稅,一旦被檢舉或被建築主管機關查報,依然面臨被強制拆除的風險。
專家也分析,新建、增建或改建,在建造完成之日起30天內 必須主動向稅務局申報,包含頂樓加蓋(鐵皮屋、水泥磚造等頂樓增建),及一樓自蓋車庫或搭建前後院遮雨棚,陽台外推、露臺加建室內空間,挑高建案自行二次施工加蓋的夾層等。
稅務局每年都會進行「房屋稅籍清查」一旦被查獲或被鄰居檢舉,將會面臨追繳過去漏繳的房屋稅,如果在房屋買賣移轉時漏報了違建部分的「契稅」,經查獲除了補稅外,還會被加處應納稅額 1 倍至 3 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