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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父親「卡早去死死」失去豪宅繼承權? 法官這樣判決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一名老翁死亡後留下一棟豪宅,子女為了爭產告上法院,女兒指哥哥曾罵父親「卡早去死死,我比較快活」長期虐待、侮辱,主張哥哥依《民法》規定,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不能繼承,但法官認為,兒子分擔協助父親生活起居之責,平日與父親的相處言行誠有可議之處,但還沒達到法律規範的程度,不能認定兒子喪失繼承權,判女兒敗訴。

女兒提告表示,哥哥在父親在世時不時惡言相向,甚至有肢體暴力之行為,更曾經將父親趕出住處,並曾父親咒罵:「卡早去死死,我比較快活」等語,父親在哥哥住處跌倒,父親當向她表示要去住養老院。

她說,父親因遭哥哥長期虐待、侮辱,法院也核發過通常保護令,命哥哥不得對父親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足徵哥哥確有對父親為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哥哥不得繼承遺產。

法官認為,男子縱曾有因相處或照護事宜而責罵父親之情形,並因此致父親感受不佳、情緒消極,但他與父親長期同住,期間並分擔協助父親生活起居之責,則他照護方式或許未盡完善,平日與父親之相處態度亦難認和藹,言行誠有可議之處,但《民法》以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為要件,但由女子所提證據,難認他已達到重大之虐待或侮辱之情事,她主張哥哥有喪失繼承權事由,尚屬無據,駁回她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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