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莊亞築/台中報導
台中市近年產業投資、重大建設與生活機能快速成長,吸引大量外縣市民眾移居就業就學,住宅租賃需求持續攀升,租屋糾紛也同步擴大,截至去年底,台中市實價登錄租約有效件數逾2.4萬件,市場規模龐大,為協助租客與房東解決各類爭議,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結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即日起正式開辦「住宅租賃諮詢專科服務」,由專業律師提供面對面法律諮詢。
根據法制局統計,住宅租賃糾紛衍生的消費申訴案件逐年增加,112年僅157件、113年達231件、114年增加到260件,三年成長近66%,常見爭議集中在不合理扣留押金、提前終止租約以及租屋設備修繕。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居住是民眾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租屋問題更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市府特別規劃專科化法律諮詢服務,由熟悉租賃實務的律師提供專業協助,讓民眾在發生爭議時能即時獲得正確法律資訊與處理方向,他建議,民眾簽約前先查詢「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並詳閱契約內容,妥善保存租約、對話紀錄及付款證明等資料;入住前及退租時,也要拍照或錄影屋況保留證據。
法制局觀察,「台中租屋市場規模化後,權益意識抬頭是申訴案件增加的主因。」再加上租屋法令持續修正,往往草案一出、還未立法通過,就會接到民眾詢問電話。
常見爭議如租屋電費相關,依照113年7月15日上路的電費新制,房東若按用電度數計費,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而台電統計實際每度平均電價約僅2到3元,但實務上仍有不少房東沿用過去每度5到6元的固定收費模式,價差顯著;而房東違反規定超收電費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仍不改正者更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並按次處罰。
除電費外,水費、網路費、清潔費等收費項目也常衍生爭議,過去還有一類常見糾紛與租屋補助申請有關,有房東會故意在租約上寫錯房東姓名或地址,意圖讓租客拿不到補助,或在租期屆滿後拒絕續約抵制房客申請,但隨法令修正,實務上這類情形已減少。
法制局說明,「住宅租賃諮詢專科服務」時間訂於每月第2週星期一下午2時至5時,地點設於市政大樓文心樓10樓法制局專科法律諮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