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含稅」沒先說!南港合建案「閱讀中研」地主告贏建商

法院認定「閱讀中研」建商重複向地主收取營業稅,判決須返回地主。(圖/記者潘裕宗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潘裕宗報導
台北市南港區知名都更合建案「閱讀中研」,交屋後卻上演「地主告建商」戲碼。據了解,建商廣宇建設因重複向地主收取營業稅,被13名地主告上法院,遭法院判決不當得利,除應將款項連同利息返還給地主,並應負擔訴訟費用,地主分別獲得退回「房地互易營業稅」約56至288萬元,共計1530萬元。
本案地主共13人,於2016年與建商簽訂都市更新合作開發契約,提供土地作為基地,由建商「廣宇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出資興建「閱讀中研」大樓。依約,建案完工後,建商應分配房屋與停車位給地主。
未料,建案於2023年底完工,當地主準備交屋時,卻遭建商要求支付一筆「營業稅款」,並以尚有結算款未清為由,拒絕交付鑰匙與權狀。地主雖為避免交屋延誤而先行同意扣除,但主張該營業稅早已包含在土地價值中,建商不應重複收取,遂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指出,地主提供土地、建商提供房屋,雙方互相交換財產,性質上屬「互易契約」,應準用買賣規定。依現行《營業稅法》,若未特別約定,營業稅應視為「內含」於交易定價中。
法院認為,地主所提供的土地價值即為建商所提供房屋的對價,營業稅已包含其中。建商未在契約中明確約定可另收營業稅,卻在交屋時扣除該筆稅金,構成重複收取,屬不當得利,判決建商應依附表金額返還地主所扣除的營業稅款,並自調解或起訴狀送達日起,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至清償日止,訴訟費用也由建商負擔。
此案凸顯都市更新案中,契約條款與稅務分擔的重要性,專家提醒,地主與建商簽約時應明確約定稅金負擔方式,避免日後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