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法僵局 20% 婚育宅與每坪租金透明化成朝野交鋒「深水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住宅法》展開協商,朝野對婚育比例與租金揭露標準仍存巨大歧見。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進入倒數計時,內政委員會 27 日針對《住宅法》修正案進行關鍵協商,現場煙硝味十足 。儘管朝野均將此案列為優先法案,但針對婚育家庭社宅比率、租屋資訊透明化及社宅登記平台等四大核心條文,行政部門與在野黨團各執一詞,始終無法達成共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席黃國昌表示,由於多項條文遭保留,希望召委黃建賓通知院長韓國瑜併入黨團協商,力拚在本週五最後一次院會完成三讀 。

針對《住宅法》第 4 條修正案,朝野對於保障育兒家庭的「保障額度」爆發激烈辯論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主張,應明定社宅提供給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比率不得低於 20%,藉此因應少子女化衝擊並捍衛年輕人的居住正義 。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各縣市人口結構與社宅需求差異顯著,若硬性規定 20%,恐排擠離島或偏鄉地區(如連江縣)在地公務員與教師的居住需求,建議維持 10% 並保留地方政府滾動調整的彈性 。

另一個爭議核心在於第 47 條的「租屋市場資訊透明化」,在野黨強烈要求公布租賃市場「每坪租金」的中位數與分位數,認為沒有坪數資訊就無法反映真實行情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示,坪數與租金是租客決策的關鍵,資訊揭露不應打折扣 。但董建宏反駁,租金補貼資料中約有 4 成為分租雅房,面積掌握難度高,若強行換算每坪單價,恐因樣本誤差造成統計失真,甚至誤導市場行情,建議以附帶決議處理而非入法 。

另外,攸關「社宅輪候制」的第 18 條社會住宅登記平台建置,同樣因建置時序問題未獲共識 。牛煦庭認為,建立全國統一平台並串接戶政財稅資料是推動輪候制的基礎,應採常態化需求蒐集,才能精準規劃社宅位址 ;內政部則持保留態度,擔憂民眾過度集中申請熱門地區會造成資訊混淆,傾向採漸進式推動 。

內政委員會協商未果,全案將移交院長再次召集黨團協商,這場法案攻防不只是數據之爭,更是政府行政量能與在野理想正義的最終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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