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中工(2515)經營權之戰隨著最後過戶日逼近越演越烈,寶佳體系的堡新投資今(25)日緊急向主管機關提出補申報,將林文鵬律師列為中工股份的「新增共同取得人」,並披露其持股高達4,387,102股,對此公司派質疑是掩飾違法,並籲檢調即刻徹查千萬資金來源,同時針對中工昨日按鈴控告,三家通路商也發布聲明駁斥。
昨日中工公司派偕律師按鈴申告3家委託書通路商及林文鵬律師疑似涉及內線及操縱股價,今日中工股價開低走低,盤中一度觸及跌停,成交量則明顯放大。
寶佳方面,則由旗下堡新投資緊急向主管機關提出補申報。中工對此嚴正聲明:事後補正難掩內線疑雲,籲檢調即刻徹查資金來源,指出:
一、 事後補申報難掩內線交易疑慮,急於補救實屬心虛之舉
中工表示,昨日召開記者會,公開揭露林文鵬律師等相關人士於重大訊息公開前,由「零持股」異常狂買本公司股票,孰料堡新投資今日隨即遞案補申報,將林文鵬列入「共同取得人」,使成員由 15 人增至 16 人。
中工強烈質疑:「沒有任何人會忘記自己有鉅額股票,『遭揭發後才趕緊補正』的行徑,明顯是為掩飾涉嫌內線交易之實。」此舉更坐實了林文鵬律師從一開始即與寶佳集團併購行動站在同一陣線,涉嫌事前獲悉內線消息合理懷疑。中工重申:行政上的「補申報」絕無法洗白其事前涉嫌「內線交易」與「操縱股價」的違法本質。
二、 鉅額購股資金來源不明,籲請檢調徹查背後金流與人頭帳戶
根據補申報資料,林文鵬律師個人持股竟達 438 萬餘股。以執業律師身分,在極短敏感期間內豪擲數千萬元鉅資狂買單一公司股票,其龐大資金究竟從何而來?背後是否有特定勢力提供奧援,利用其律師身分作為操作市場的人頭帳戶?
本公司強烈呼籲檢調單位、金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針對林文鵬律師之證券帳戶及資金流向展開深入追查。唯有釐清「錢從哪裡來」,才能揪出隱身幕後的市場黑手,守護 16 萬名中工股東權益與資本市場秩序。
三、 駁斥「已辭任中石化顧問」之不實言論,林文鵬涉嚴重違反律師倫理
針對媒體報導「寶佳指林文鵬早已辭去中石化顧問職務」一事,本公司嚴正澄清:此非事實。中石化與鉅業法律事務所林文鵬律師之委任合約,於去年仍在有效期限內,林律師並未向中石化提出辭任。林文鵬律師在受任於中石化期間,卻協助寶佳集團併購關連公司(中工)並大量買進股票,此舉已嚴重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構成高度利益衝突。
中工強調,將持續蒐集證據並移送主管機關、司法機關處理,對於任何破壞市場秩序之行為,絕對追究到底,絕不寬貸。
堡新等共同取得人則回應,上述申報係依證券相關法規所為之法定資訊揭露義務,目的在確保市場資訊公開與透明,與任何所謂掩飾違法之說法毫無關聯。將依法申報之行為反向解讀為可疑情事,顯與事實不符,並可能造成市場誤解。
與此同時,針對中工昨日記者會內容,三家通路商全通、長龍、聯洲也共同發出聲明,駁斥指控,更表示:早已結束顧問服務。
一、全通、長龍、聯洲(下稱「本公司等」)與中工的股東會顧問服務,於114年5月29日中華工程114年度股東常會結束時即已履行完畢,此後本公司等與中華工程間未曾再延續原約或締結任何委任契約。中華工程所稱「合約存續期間利用職務知悉內幕消息並私下佈局」之說法,顯與客觀事實不符,並屬誤導性陳述。
二、中華工程另指稱本公司等於114年10月27日「突然通知終止長期委任關係」,亦與事實不符。於該時點雙方既無任何有效存續之委任契約,自無所謂「終止委任」之問題。
三、將已履行完畢之委任關係刻意包裝為仍在存續之契約,並據以對外提出指控,已造成市場重大誤解,並對本公司等之商譽與名譽權益造成損害。
四、本公司等長期以來均以誠信經營為根本,秉持專業與自律原則從事業務,並高度重視受託責任、商業秩序與市場信賴。對於維護公平透明之資本市場環境及健全公司治理機制,本公司等一向恪遵相關法令與產業規範,亦持續以審慎態度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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