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震補強每棟最高450萬元!新北老公寓補助到手多年 卻仍像都更卡在住戶無共識

新北一處老公寓已申請到最高耐震補強費用,卻仍卡住多年無法施工。(圖/住保會提供)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新北報導

921大地震後,政府積極推動「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方案」,內政部表示,鼓勵有意願民眾提升住宅耐震能力,以花費相對較少的費用,降低住宅於大地震來襲時瞬間崩塌的風險,弱層補強補助每件最高補助為總補強費用45%,並以450萬元為上限。不過就有老公寓已申請到耐震補強費用,卻仍像都更一樣,卡在住戶無共識而無法施工。

內政部表示,每件政府補助比率原則不超過補強費用的45%,最高補助金額可達450萬元。另為提升有潛在危險疑慮建築物的居住安全,只要是「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45分」、「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或「經執行機關認定耐震能力具潛在危險疑慮」的建築物,申請階段性補強時,補助比率可提高至85%。

新北就有一處社區公寓是七棟連在一起的五層樓ㄈ字形結構物,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危險度總分數R值分別是76、78.51,初評R值小於或等於30,代表尚無疑慮;介於30到60之間,表示有疑慮,必須進行詳評,確認是否需要改善;大於60代表確定需要改善。住戶表示,社區公寓其中四棟早在112年取得新北巿政府的弱層補強補助,採用A方案,每棟補助85%、上限450萬,可以補強房子的軟弱層,但至今仍遲遲無法施工,原因出在少數居民不欲參加。

住戶強調,依建築法77條精神,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有責任維護建築物之構造及設備安全,爭取到國震中心補助經費,卻卡在部分住戶不欲參加,那多數人的建築物公共安全能由誰來保障呢?

負責新北公寓補強設計的結構技師吳亮宇表示,這七棟五樓層的建物是ㄈ字形結構,原設計時有四棟參與補強,讓補強的配置尚可屬平均及對稱。唯後續有一棟因部份住戶不參與補強,致使該棟無法施工,而此無法施工棟的位置是坐落於ㄈ字形結構右上角之關鍵位置,假設排除掉該棟辦理補強,則補強位置無法平均,雖仍可排除建物軟弱層,就怕萬一發生較大的地震時,仍可能發生應力集中或扭轉造成嚴重損壞。

「少數住戶無法凝聚共識修繕老宅,才是最大困境。」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從弱層補助執行作業來看,當多數住戶努力爭取經費後,卻欠缺明確法源依據來取得不同意戶的認同,就像都更案,苦談都更多年,難整合住戶意見,而今法令可強制都更,依法申請政府代拆,只是從實務面來看,還是拖延時間,問題是住戶的安全能等嗎? 

建物安全關乎人命,不容拖延,當政府的補助美意,卻還是無法喚醒少數人對於台灣位於地震帶的重視,多數人的居住安全權益又何在呢?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住保會公益律師呂柏寬建議,依目前的法律制度,地方市府工務局得依據建築物損壞程度,評估並判定張貼紅黃單,再由工務局對所有權人開出行政處分,依建築法77條-1,命結構有問題之建物應限期改善、進行補強。

他說,國震中心的弱層補助,立意良善,能有效提供結構有問題的老屋第一筆緊急資金,但法制層面的配套卻無法跟上,當出現有不願意配合的「釘子戶」。不願意依照政府核發的弱層補助進行結構補強時,政府單位無從行使公權力,強制釘子戶必須配合施工,只能由其餘區分所有權人,透過漫長的司法程序來訴請這位釘子戶必須配合,萬一房屋在這期間因此進一步出現結構受損,甚至倒塌產生寶貴人命的損害,一切都已難以補救,現階段法律制度實有改進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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