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台灣工程建設長期面臨土方去化困境,動輒數十萬立方公尺的廢土無法有效消化,不僅拖累工程進度,更推高建案隱性成本。內政部國土署 17 日由署長蔡長展主持研商會議,決議在確保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有條件開放部分非都市土地作為工程土方臨時暫置場所,期望從法規與行政雙軌同步,解決土石方去化長期卡關的頑固問題。
在法規層面,國土署已於 4 月 9 日預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修正草案,草案核心在於增訂重大政策所需的臨時性設施規定,為土方暫置賦予合法依據。依草案規劃,申請臨時性土方暫置計畫,須先由地方政府進行初審,再送中央核准,雙重程序確保場址選擇適當;一旦獲准,暫置期限原則為 3 年,期滿後業者必須完整恢復土地原有使用狀態,不得延宕或佔用轉作他用。
環境管制同樣是此次開放政策的配套重點。依相關規定,業者在暫置期間須落實全程環境防護措施,包括設置閉路電視(CCTV)監視系統,以及在工地運輸車輛裝設 GPS 定位設備,強化土方流向追蹤與防塵管理。地方政府及工程主辦機關也將不定期到場稽查,確保作業符合規範、不損害周邊環境安全。國土署強調,此次開放非一刀切的全面鬆綁,而是在嚴謹監管框架下,讓土石方去化獲得更大的調度彈性。
除非都市土地臨時暫置外,此次研商會議也同步推動電信、瓦斯等五大管線工程的土方聯單分工機制,由各主管機關建立明確管理分工,協助公用事業工程順利推進。國土署說明,行政院已從多個方向同步推動土方去化改革,涵蓋擴增去化場所、簡化土方運送機制及設置大型暫置場,配合源頭減量與分類管理,讓土石方全流向機制有序運作,待草案預告期滿依法制作業完成後正式上路,預計將對整體工程成本與工期帶來實質的減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