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宅借朋友住卻討不回,還被對方反嗆要住到老死。台北市一名婦人借著朋友的豪宅,友人因為在美國的家人回台要居住,請她搬走,但她卻搬出友人先前曾經承諾過,讓她「住到老死」因此拒搬走,但法官認為,她沒有拿出證據證明,屋主有讓她永遠使用房屋的約定,判決她需返還房屋確定。
屋主提告指控,該房屋原本提供旅居美國的家人,在返回台灣時居住使用,當初因適逢新冠疫情爆發,家人因政府入境隔離管制措施未返台,因為考量婦人年老尋屋不易,才同意讓借住。
屋主說,2023年4月初政府全面解除疫情禁令及入境隔離限制後,屋主及家人對於房屋已有收回自用居住之需要,請求老婦遷讓返還房屋,但對方拒絕,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法官判令老婦搬走。
法官認為,趙女曾經表示願意將房屋儘速回復原狀並遷出,可知她與屋主實際上沒有她可待至老死之約定,也沒有其他事證顯示曾以她死亡為使用期限之約定,判決老婦遷讓返還房屋、清空個人物品及辦理戶籍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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