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寓大廈管理糾紛案件逐年增加,去年達 1,247 件,較前年成長 8.2%。其中管委會選任爭議占整體糾紛案件的 35%,公共空間使用爭議占 28%;位在大安區精華地段忠孝東路四段、緊鄰明曜百貨的「阿波羅大廈」,屋齡超過 40 年但每坪房價高達 90 萬元,近期卻因管委會「雙胞案」爭議未解,又爆出一樓店家占用公共空間不付管理費的新糾紛,讓住戶苦不堪言。
台中大里區一名徐小姐,買下建商號稱「用料實在、漏水保固五年」的房子,結果,建商的保證全都是空話。交屋時,徐小姐特地找人驗屋時,就已經發現,多處牆壁、地磚有空心現象,牆壁有嚴重的龜裂,徐小姐回憶當時要求驗屋時,竟然被建商嗆「賣那麼多戶,只有你要驗?」徐小姐心想,自己花了將近 三千萬,出的是全額房價,只是要求驗屋,建商憑什麼酸她?
一名已婚男子與女子交往期間,贈與對方金錢並替她購屋登記名下,事後他主張曾被脅迫並要求返還款項及房產。法官認為雙方並無債務或契約關係,且約定內容違反善良風俗,判定女子無須返還金錢與房屋,男子求償敗訴確定。
租屋在台北,曾經是許多人夢想啟程的第一道考驗,尤其在過去資訊不透明的環境下,不少租客都曾因此蒙受委屈。台北市長蔣萬安今(4)日親自透露,回想自己過往在政大附近租屋時,為當時還是前女友、現在的太太尋覓住處,與房東溝通的過程與經驗,感觸良多。
一般情況下,建商交屋,且與社區管理委員點交公共空間完成後,社區的公設維護整修的責任,就落到了居民自組的管委會上,但若公設有瑕疵,居民只能摸摸鼻子,自掏腰包買單嗎?,根據苗栗地院7月25日最新判決,頭份市「執綠而居社區」在與「弘菱建設有限公司」公設保固的糾紛中贏得判決,建商須付錢修繕已經點交社區管委會的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