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建案結算爭議 法院判建商須返還130萬投資款

南投建案結算爭議 法院判建商須返還130萬投資款

南投建案結算爭議 法院判建商須返還130萬投資款

40590-已將大小調整-為-940x600.jpeg

國姓臻品建商早已將新成屋出售完畢,投資人卻遲遲拿不回投資款項,憤而提告。(圖/google map 截圖)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潘裕宗報導

 

南投國姓鄉一處建案投資糾紛終於落幕!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皇百麗建設公司須返還李姓投資人新台幣130萬元,並自今年6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支付利息。糾紛的起因,是建商邀請投資人投資建案,建案完工出售後,投資人遲遲未能拿回本金與獲利,才向法院提起告訴。

 

本案起於2020年,李俊淵投資南投國姓鄉石門段804地號的建案,投入130萬元,並與皇百麗建設簽訂「國姓臻品」投資協議,約定建案完工後依比例分潤。建案於112年4月完工,5月完成登記並全數售出,卻遲遲未見建商結算分潤。

 

今年3月,原來的投資人眼見付出石沉大海、討回無望,遂將投資債權轉讓給了李姓投資人,並完成公證通知建商。接手債權的李姓投資人,決定用法律來保護自身權益,立即提告,要求建商返還投資款及利息。法院審理期間,皇百麗建設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院依程序視為自認,判決投資人勝訴。

 

法院認定,建案早已完工並獲利,依雙方協議書,投資人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及分潤,雖原告暫不主張分潤部分,但返還本金屬合理請求。此外,法院也認定建商自今年3月25日收到催告函後即應負遲延責任,原告請求自6月29日起計息亦屬有據。皇百麗建設須返還130萬元,自114年6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支付利息,訴訟費用由建商負擔,原告提供擔保後,可進行假執行。

 

這起案件提醒投資人,簽訂協議後若遇建商不履約,仍可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此案凸顯建案投資風險,投資前務必審慎評估、保留書面紀錄,以備不時之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