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3)日赴市議會備詢,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 T17、T18 基地的解約金問題成為議員質詢焦點。副市長李四川透露解約金約 5 億到 8 億元,加上需歸還新光人壽先前繳交的 30 多億元,但議員質疑金額合理性,擔心新壽漫天要價讓議會陷入兩難。
輝達海外總部選址台北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從原定 T17、T18 地上權到北市府與新壽互踢皮球,這項攸關國家 AI 戰略的重大投資案陷入膠著。房市專家李同榮直言,輝達案頻臨破局源自四個關鍵錯誤,但在各方壓力下,預測最終仍有望圓滿落幕,輝達可望取得 T17、T18 地上權。
檢方指出,時任○潤興業公司負責人黃姓董事長,為了讓公司在新北市的建案順利推進,自2012年5月起至2019年2月止,長達近7年時間每月固定匯款或交付現金5萬元給市議員陳科名,總計高達410萬元。這筆錢匯入陳科名指定的銀行帳戶,檢方認為這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行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
陳科名利用職權關說、收賄早已劣跡斑斑,甚至「經法院認證」。8年前,陳科名收受許姓業者20萬元賄款,向新北市拆除大隊施壓緩拆違建廠房,遭到最高法院判處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而陳科名本人也因為此案,於2024年4月起已入監服刑中。
調查局的多次訊問中,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坦承,他確實會替建商「關心」建照、使照的審查進度,主動向工務局、城鄉局等單位施壓。但他強調:「我只是按照程序來拜託,不會做白工,一定會有利益交換。」
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收受回扣、賄賂,替7家建商向新北市政府施壓催辦建照,新北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共6罪,判處陳科名10年8月徒刑,認定不法所得1307萬元。陳科名與新北地檢署均不滿地院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