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潘裕宗/台北報導
一場橫跨多年、金額高達四千多萬元的建案糾紛,終於在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落幕。主角是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有限公司,雙方為了「整合服務費」吵得不可開交,最後法院判定:建設公司敗訴,必須自行承擔訴訟費用。
2019年,連○建設在台北市推動一個大型合建案,為了整合地主、簽約、搬遷、選屋等繁瑣事務,找來瀚○不動產協助。雙方簽下三份契約,約定建設公司要支付高額「整合服務費」,分期付款。
然而,合作過程中瀚○不動產的負責人認為辛苦付出應該再加碼,要求增加七百萬元。建設公司雖然心不甘情不願,仍簽下補充契約並付款。這筆錢後來成為雙方爭議的核心。
隨著合作進行,摩擦不斷。建設公司認為瀚○不動產「沒把事情做完」,甚至還在預售屋現場掛「無良建商」、「都更案史上最大騙局」、「欺騙地主、貪得無厭」等布條抗議,影響公司名譽,於是單方面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已支付的4千多萬元。
建設公司主張:三份契約是「綁在一起」的,既然瀚築不動產違約,整個契約都該解除,錢也要退回。更指出瀚築不動產未完成協議中五項義務,支付的七百多萬元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
瀚○不動產則反駁:我們已經完成主要工作,包括地主簽約、信託契約、房屋拆除、建照核發,甚至建案已經開工。服務費理所當然該拿。至於找補協議等細節,根本不在我們的義務範圍。
高等法院認定,瀚○不動產確實完成了主要整合工作,建設公司解除契約「沒有理由」。因此,建設公司要求退回四千多萬元的訴訟,二審再度敗訴,追加的七百多萬元返還請求也一併駁回。法院並裁定,二審訴訟費用由建設公司自行負擔。
法院認定的關鍵在於,瀚○不動產已協助地主完成合建及信託契約。房屋也於2021年全數拆除,建照於2022年核發,建案已於同年開工。全體地主在2023年完成選屋程序,顯示主要整合工作已完成。建設公司雖提出瀚○不動產「抗爭、掛布條」等行為影響名譽,但法院認為這不足以構成解除契約的正當理由。
這場「整合費大戰」看似是建商與房仲之間的合作破局,但法院的態度很明確:只要主要工作完成,服務費就該給。建設公司想要「錢退回來」的策略,最終在二審仍然失敗。此案也提醒業界,建案合作契約一旦簽訂,若主要義務已履行,想要翻案並追回款項,難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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