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針對囤屋大戶清查報稅狀況之後,財政部下波查核對象將擴及非囤房大戶的一般房東是否誠實繳稅,規畫以「列舉房屋租金扣除額」資料勾稽,為期 2 年,根據 2021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租金列舉扣除額戶數,對象達 2 萬 2,895 戶。
持有土地超過 2 年且未滿 5 年的民眾注意了,期間若是將土地移轉,得要注意房地合一2.0新制,很有可能會繳更多的稅金,讓荷包大失血;有民眾就因為晚了半個月過戶,多繳137萬元稅金。
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上路,並於2021年7月起進入房地合一2.0,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若換回房屋價值低於換出土地價值,而取得建商給予的差額價金,情況視同出售土地,必須在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去年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賴士葆等人臨時提案,加強查核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租賃所得,查核方式是先發出輔導函,再進行查核,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罰。財政部昨(14)日表示,去年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的「囤房大戶」展開精準查稅,截至3月31日查核完成,查核的1,734件中,共1,006件為補稅案件,約近六成,補稅金額近1億元。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已擴及持有五戶以上案件,約7,600件 ,防杜逃漏租賃所得。
財政部去年推出房地合一稅 2.0 新制,將預售屋納入課稅範圍,今年1月份房地合一稅收達21.9億元,和去年相比,全國稅額成長率大翻倍,增加稅額14.69億元,六都中以桃園市成長逾4倍最多,全台則以新竹縣成長7倍最狂,而繳稅金額增加最多的為台中市,為2.3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