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保會統計,從102年到114年8月,接獲申訴案件中,裝修被騙金額最低3萬元最高至4百多萬元,累計的金額更是可觀,消費者往往資訊不對稱及欠缺法規知識下,被網路行銷話術或以低價為誘因,等業者拿到款項後,翻臉卻比翻書還快,消費者認為這就是詐欺,但檢察官曝,裝修糾紛實際被起訴的比例其實非常低!
一名已婚男子與女子交往期間,贈與對方金錢並替她購屋登記名下,事後他主張曾被脅迫並要求返還款項及房產。法官認為雙方並無債務或契約關係,且約定內容違反善良風俗,判定女子無須返還金錢與房屋,男子求償敗訴確定。
基隆一男子因人行道青苔濕滑滑倒受傷,向市府求償106萬遭法院駁回。法官指出該人行道屬建商興建的私設通道,並未交由市府點交維管,不屬市區道路範圍,基隆市政府無須負賠償責任,判決免賠確定。
台北某社區住戶因管委會長期在法定空地設置垃圾場與廁所、崗哨亭,導致惡臭環境與蟲鼠孳生,提告要求拆除。法院認定這些設施影響住戶生活品質且屬違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決管委會須全面移除並返還空地,凸顯社區公共空間使用與住戶權益間的衝突與界限。
台北市一名2樓住戶控告1樓商店擅自將招牌架設於其住家外牆,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店家確實占用2樓牆面,依法應支付相當比例的招牌使用租金,共計6萬5250元。此案凸顯公寓大廈外牆權屬及使用權界線的重要性,也為類似爭議提供司法判例依據
高雄一名住戶在颱風期間家中陽台遮光罩遭外牆磁磚砸毀,向管委會求償。法官認定管委會未盡外牆維護責任,判須賠償雖經折舊後僅需支付1700元。此案提醒,颱風季前大樓管理若失職,恐需負起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