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土地扣押爭議拖了快一年,台北地院更三審今(9)天開庭時,法官直接開轟!原本鼎越開發承諾 3 個月內完成變更設計、自願放棄 20% 容積獎勵,結果拖到現在還在「公文旅行」,被台北市政府要求補件多達 40 項。審理法官當場不買單,痛批「本件拖太久,懸而未決很不妥,不能再等」,要求鼎越 2 週內提出所有申請文件,並直接向北市府函調資料,限定 1 個月內必須裁定。
大樓住戶因陽台水龍頭未關、寵物毛堵塞排水孔,致鄰戶臥室與更衣室遭滲水泡毀。法院認定加害戶未盡注意義務,須賠償地毯清潔與更換等費用共10萬3,640元,提醒社區住戶對私有設施維護負有注意義務,疏失將負民事侵權責任。
樓上住戶管線自2023年起滲漏,致24樓天花板破裂、壁面發霉且長期臭味影響居住者健康;經多次告知仍未處理。法官認定其怠於修繕已逾一般容忍限度,除應負修繕與清潔費1.5萬元外,並須給付2萬元精神慰撫金;扣除先前由水電師支付的1萬元後,最終判賠2萬5,000元。此案凸顯:對自宅漏水不處理,除財損外亦可能負精神賠償責任
據住保會統計,從102年到114年8月,接獲申訴案件中,裝修被騙金額最低3萬元最高至4百多萬元,累計的金額更是可觀,消費者往往資訊不對稱及欠缺法規知識下,被網路行銷話術或以低價為誘因,等業者拿到款項後,翻臉卻比翻書還快,消費者認為這就是詐欺,但檢察官曝,裝修糾紛實際被起訴的比例其實非常低!
一名已婚男子與女子交往期間,贈與對方金錢並替她購屋登記名下,事後他主張曾被脅迫並要求返還款項及房產。法官認為雙方並無債務或契約關係,且約定內容違反善良風俗,判定女子無須返還金錢與房屋,男子求償敗訴確定。
基隆一男子因人行道青苔濕滑滑倒受傷,向市府求償106萬遭法院駁回。法官指出該人行道屬建商興建的私設通道,並未交由市府點交維管,不屬市區道路範圍,基隆市政府無須負賠償責任,判決免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