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滑倒受傷不一定可以獲國賠 社區私設巷道 政府免賠償責任

路上滑倒受傷不一定可以獲國賠 社區私設巷道 政府免賠償責任

路上滑倒受傷不一定可以獲國賠 社區私設巷道 政府免賠償責任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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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富比士地產王


一名男子在基隆市一處人行道行走時,因為路面有青苔且路面溼滑滑倒受傷,他提告向市政府求償,法官認為,人行道並非基隆市府負責養護,且興建社區之建商興建人行道及修繕道路完成後,也未將道路及附屬設施人行道點交予市府,基隆市府免賠償確定。


該名男子說,基隆市安樂區的外圍人行道是市區道路附屬設施市政府為管理、維護機關,人行道地磚長年佈滿青苔致路面濕滑,市府始終未為維護,他行人行道上,因路面濕滑而後仰滑倒,受有左腰及下背部扭傷、拉傷、右腕部挫傷等傷害,市政府需賠償106萬多元。


法官認為,人行道坐落土地上的私設巷道,道路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並非市區道路條例規定的市區道路,而是建商依據建築法規提供土地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或現有巷道,道路並非基隆市府負責養護,他請求基隆市府賠償其所受損害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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