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扣押案卡關 法官怒轟1個月內裁定
京華城土地扣押案更三審開庭,法官不滿鼎越拖延進度,限定一個月內裁定。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土地扣押爭議拖了快一年,台北地院更三審今(9)天開庭時,法官直接開轟!原本鼎越開發承諾 3 個月內完成變更設計、自願放棄 20% 容積獎勵,結果拖到現在還在「公文旅行」,被台北市政府要求補件多達 40 項。審理法官當場不買單,痛批「本件拖太久,懸而未決很不妥,不能再等」,要求鼎越 2 週內提出所有申請文件,並直接向北市府函調資料,限定 1 個月內必須裁定。
這起扣押案源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為防止脫產而聲請扣押京華城改建現址土地。檢方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指控他們共謀違法取得 20% 容積獎勵,若蓋成樓地板面積,市值不法利益超過 121 億元。然而,台北地院先前 3 度裁准扣押聲請,都被高院以「鼎越公司非刑案被告,須查明扣押第三人財產必要性」為由發回更裁。
鼎越開發在今年 4 月 24 日開庭時,委任律師曾信誓旦旦表示已向台北市都發局遞件申請變更設計,主動放棄 20% 容獎,包括減少 1 萬 8463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樓高從 19 層降為 17 層,容積率從 840% 減為 728%,當時還聲稱預估 3 個月可完成變更,屆時檢方主張的「犯罪利得」將不存在。
今天開庭時,鼎越律師卻改口說被北市府要求補件,還推託是看新聞報導副市長李四川的說法才估算 3 個月,沒想到北市府「高規格嚴謹要求改圖與補件」。
法官聽了相當不悅,直指鼎越今年 7 月沒回報進度,8 月法院主動聯繫時還說北市府尚未回覆,現在卻突然說被要求補件還沒補完。鼎越律師急忙解釋北市府要求補件約 40 項、內容複雜,還提到文化部認為鄰近的台鐵台北機廠有古蹟問題,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
檢方則反駁,京華城雖未蓋好但已對外銷售,容積也可移轉,20% 容獎已是可實現價值,一旦鼎越中途撤回變更申請,就能依現有建照施工。隨著法官拍板要求 1 個月內裁定,這場攸關 121 億元不法利益的扣押爭議即將進入最終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