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共用頂樓平台屬逃生避難與設備空間,非個別住戶專用。某住戶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私設兩組冷氣室外機與支架等,遭管委會提告。法院認定已變更共用部分之設置目的與通常使用方法,判決應拆除並回復原狀。此案提醒:就算社區規約開放特定位置可設置,也須依規約程序並受管委會監督,否則恐涉權利侵害與民事責任。
土城世界花園社區裝潢蟑螂案的受害住戶約150戶,卻僅不到60戶前往派出所報案,真正上地檢署提告者甚至沒有。因為一場官司下來,若告裝潢蟑螂詐欺並求償民事賠償,至少要花20萬元律師費,並且要三不五時跑法院出庭。許多受害住戶已被騙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根本無力無錢再打官司。加上司法程序曠日廢時,即使最後勝訴取得債權,實際上也難以獲賠,因為裝潢蟑螂早已脫產,而債權執行命令形同廢紙。
大樓住戶因陽台水龍頭未關、寵物毛堵塞排水孔,致鄰戶臥室與更衣室遭滲水泡毀。法院認定加害戶未盡注意義務,須賠償地毯清潔與更換等費用共10萬3,640元,提醒社區住戶對私有設施維護負有注意義務,疏失將負民事侵權責任。
隋棠因社區修繕爭議以「管理費抵修繕」引關注;法院因管委會催繳未送達其戶籍地址而駁回支付命令聲請。法律專家提醒:管理費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應按時繳納;若管委會未盡維護修繕義務造成損害,住戶可另行提告求償,兩者為不同民事程序,勿相互抵銷。
樓上住戶管線自2023年起滲漏,致24樓天花板破裂、壁面發霉且長期臭味影響居住者健康;經多次告知仍未處理。法官認定其怠於修繕已逾一般容忍限度,除應負修繕與清潔費1.5萬元外,並須給付2萬元精神慰撫金;扣除先前由水電師支付的1萬元後,最終判賠2萬5,000元。此案凸顯:對自宅漏水不處理,除財損外亦可能負精神賠償責任
因購屋廣告與實際交屋內容不符,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遭建案「漢皇馥麗」住戶傅瑞華等23人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漢皇公司未依契約,交給住戶合法且可使用之封閉式大廳,構成交付瑕疵。經審理後,高等法院民事庭於8月5日判決漢皇公司應賠償損害金逾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