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老屋再生補助成果斐然,不僅中區亮點頻出,更成功「破圈」至山海線!文化局盤點歷年成效,宣布建物整修最高補助150萬元、文化經營租金補助每月1萬元。目前已累計媒合超過33案,從大甲傳統肉攤變身共生廚房,到東海大學陳其寬大師建築修復,展現台中獨有的活化模式,連成大教授都驚艷。
台灣正式進入「人屋雙老」的嚴峻時代,全台屋齡超過 30 年的老宅數量龐大,居住安全已成國安層級問題,內政部為了加速推動「老宅延壽計畫」,內政部次長吳堂安今(4)日宣布啟動全台巡迴說明會的急行軍行程,鎖定台北、新北、高雄及嘉義等老屋分布最密集的熱區主動出擊,目標要在今年底前就要拼完 10 場說明會;政府這次不再被動等民眾申請,而是直接把資源送進社區,希望能透過面對面的溝通,協助民眾解決老屋修繕的疑難雜症,展現搶救國內居住韌性的決心。
隋棠因社區修繕爭議以「管理費抵修繕」引關注;法院因管委會催繳未送達其戶籍地址而駁回支付命令聲請。法律專家提醒:管理費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應按時繳納;若管委會未盡維護修繕義務造成損害,住戶可另行提告求償,兩者為不同民事程序,勿相互抵銷。
樓上住戶管線自2023年起滲漏,致24樓天花板破裂、壁面發霉且長期臭味影響居住者健康;經多次告知仍未處理。法官認定其怠於修繕已逾一般容忍限度,除應負修繕與清潔費1.5萬元外,並須給付2萬元精神慰撫金;扣除先前由水電師支付的1萬元後,最終判賠2萬5,000元。此案凸顯:對自宅漏水不處理,除財損外亦可能負精神賠償責任
台中大里區一名徐小姐,買下建商號稱「用料實在、漏水保固五年」的房子,結果,建商的保證全都是空話。交屋時,徐小姐特地找人驗屋時,就已經發現,多處牆壁、地磚有空心現象,牆壁有嚴重的龜裂,徐小姐回憶當時要求驗屋時,竟然被建商嗆「賣那麼多戶,只有你要驗?」徐小姐心想,自己花了將近 三千萬,出的是全額房價,只是要求驗屋,建商憑什麼酸她?
一般情況下,建商交屋,且與社區管理委員點交公共空間完成後,社區的公設維護整修的責任,就落到了居民自組的管委會上,但若公設有瑕疵,居民只能摸摸鼻子,自掏腰包買單嗎?,根據苗栗地院7月25日最新判決,頭份市「執綠而居社區」在與「弘菱建設有限公司」公設保固的糾紛中贏得判決,建商須付錢修繕已經點交社區管委會的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