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花大錢買下頂樓房屋,卻迎來無止盡的漏水惡夢!台北市一名屋主購入知名建商所興建的頂樓房屋,入住後不久便發現臥室有嚴重滲漏水的情形,儘管建商多次進行防水修繕,歷經3年多仍無法根治,導致屋主一家身心俱疲,屋主憤而提告上求償修繕費、租金損失,法官認定漏水確實為建商施工缺失,判決建設公司應賠償修復費用15萬6000元。
這名女子主張,他在108年向原屋主買下該屋,雙方發現漏水問題後,原屋主將對建商的請求權讓給她,她隨即向建設公司反映,但建設公司後續所進行的各項防水工程,都無法有效改善臥室漏水狀況。
她控訴,長達3年多的漏水問題不僅讓該間臥室完全無法使用,歷經多次調解、修繕與協商未果,更嚴重影響居住品質,導致配偶嚴重失眠,甚至使原有病情加重,為此,她向建商求償房屋內部修繕費37萬餘元、每月2.2萬元的租金損失、房屋價值減損100萬元,以及每人10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精神慰撫金。
法院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指出,漏水主因與建設公司建造時的設計或施工缺失有關,長期有雨水滲入,進入SRC(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體內部後,沿著鋼骨與混凝土介面的縫隙一路向下滲流,最終導致正下方的臥室梁柱接頭區域漏水,並產生鐘乳石狀的「濕式白華」結晶。法院認定,該房屋臥室漏水原因,的確是建設公司當初的施工缺失所致,判決建商賠償15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