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紅單」是收受定金的書面契據,依法不得轉售。建商或代銷向買方收定金時,必須以書面明載標的物與價金,且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約權」或其他不利買方條款;違反《平均地權條例》者,按戶(棟)可處15–100萬元罰鍰。
鄰損案再次引發矚目!今(15)日台南新營區仁愛街一處透天厝,因鄰近建築工地開挖地基,造成鄰房老屋應聲倒地,畫面怵目驚心,所幸無人傷亡,工務局已依法勒令停工並裁處9萬元罰鍰,專家則提到,近年鄰損案層出不窮,拆除時有幾點是民眾不可不知,須小心注意的。
委託房仲協助買房,服務費用並非固定。內政部規定房仲總收費不得超過成交價6%,但實際比例可由雙方協商決定,並非硬性規定「買方2%、賣方4%」。有民眾遇到房仲要求簽訂2%服務費契約,經了解法規後與房仲議價,最終以0.5%成交。提醒購屋者,簽署「委託議價契約」與「服務費確認單」前,務必詳閱條款並積極協商,爭取合理費率。同時注意,如房仲收費超過6%,除須加倍返還,還會被處以6萬至30萬元罰鍰,保障自身權益不吃虧。
根據最新統計,全國未辦理繼承不動產價值已經突破千億元大關,這些沉睡的資產不僅造成國家稅收損失,更埋下了產權爭議與詐騙風險的隱憂 。法務部資料顯示,許多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稅申報後,因家族內部未能達成共識或忽略後續程序,而遲遲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會被處以罰鍰,最嚴重的情況甚至可能遭詐騙集團盜辦繼承登記,導致家產落入他人之手。
面對日益嚴峻的消防安全挑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宣布,自明(114)年元旦起,六至七樓的集合住宅將正式納入公共安全(公安)申報範圍,並要求每四年進行一次申報。為加強建築物的防災管理,確保住戶安全,國土署表示,違者將面臨最高 30 萬元的罰鍰。
隨著租屋市場持續升溫,各區域國稅局加強對個人房東租賃所得的查核,以確保租稅公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通報多起漏報案件,不少持有多屋的房東因未如實申報租金收入,除了補繳稅款外,還面臨罰鍰,最高可達漏稅額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