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詐騙再現新招,俗稱「台版地面師」的詐騙手法近期層出不窮。常見詐術包括假冒屋主賣房,租屋取得鑰匙後偽造產權資料進行交易,受害者在完成交易後才發現一切是場騙局。 另一種是先支付頭期款取信屋主,再利用房屋同時向銀行與民間辦理貸款,過戶後人間蒸發,原屋主不但拿不到尾款,還可能背上額外貸款。 還有不肖房仲與投機客合作,壓低屋主售價、掩蓋屋況問題後再轉手圖利。專家呼籲,交易過程應審慎確認身份、產權與履約流程,防止陷入詐騙陷阱。
買賣房屋找對仲介公司是避免踩雷的關鍵,內政部提醒民眾把握五大挑選原則: 確認是否合法登記:仲介公司需具備政府核發的許可證、經紀人證照及公會會員證明等。 選擇信譽良好業者:可透過親友推薦或事前打聽評價。 了解市場行情:善用內政部實價登錄或請估價師估價,掌握委託價格依據。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參考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善用契約審閱權。 服務費非固定比率:應事先議定報酬比例,避免誤信房仲一律收取固定費用。
一名女子將車輛停在住戶4樓建物旁的防火巷空地,遭脫落磁磚砸損車體,提告求償後獲判賠近4萬元。法院認定,該住戶未善盡外牆磁磚維護義務,且現場並無颱風或天災情況,不可歸咎於不可抗力。然而,因女子違規將車停於禁止停車的防火巷,亦被認定有40%過失責任。此案提醒屋主應落實建物維修保養,否則恐需承擔侵權賠償;同時也警示民眾勿隨意違規停車,否則損失也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
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屋簷與雨遮原則上不得辦理建物產權測繪登記,但若是2018年1月1日前申請建照者,或都市更新計畫已報核案件,則可依修正前規定辦理。而陽臺部分,只要符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第1項第3款,並經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佐證為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相關尺寸與面積檢討的陽臺,即可作為附屬建物辦理測量登記。最終是否能登記,仍須登記機關依圖說審查認定,若不符條件則無法辦理。
住在國小旁的居民發現,學校監視器直視自家大門與庭院,導致個人隱私嚴重受影響,於是提告要求拆除。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國小設置監視器是為了校園安全,但攝影範圍應該受到限制,避免侵犯鄰近住戶的隱私權。法官判決,學校監視器應調整角度,確保拍攝範圍不超越巷道,並要求拆除該球型監視器,維護居民的隱私與居住安寧。
以前早期只有農民可以買賣農地,但2000年修法後一般民眾也可以買賣農地,不過要申請建造農舍具有農民資格,且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該地為農地使用,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