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建商變奸商」爭議 立委提案會審都更條例增訂合建契約規範

避免「建商變奸商」爭議 立委提案會審都更條例增訂合建契約規範

避免「建商變奸商」爭議 立委提案會審都更條例增訂合建契約規範

避免「建商變奸商」爭議   立委提案會審都更條例增訂合建契約規範

為避免「建商變奸商」,今(8)日多位立委要求內政部制定合建契約標準規範,在都更過程中維護民眾權益。(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委員會今日審議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 44-1 條草案,都更契約糾紛防範與危老條例落日條款問題,多位立委直指都更資訊不透明,民眾與建商資源不對等,建商常在都更過程中「變身流氓公司」,導致民間地主權益受損。國土署署長吳欣修與內政部長劉世芳承諾,將透過新增法條訂定契約規範標準,杜絕不公糾紛。


劉世芳在報告中指出,近年來內政部持續檢討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並於 113 年 11 月 13 日修正公布都更條例第 65 條,擴大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適用範圍,同時於 114 年 1 月 13 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放寬原建築容積認定範圍。


劉世芳強調,部會已花費相當時間研究相關議題,她承諾會盡速釐清各地方政府狀況,針對第 44 條之 1 條文內容,若立法院未安排公聽會,國土管理署將主動舉辦,並於三個月內完成相關會議。


都市更新雖可選擇協議合建方式進行,但因涉及多項跨領域專業知識,一般民眾與都更事業機構存在資訊不對稱情形,常衍生糾紛;草案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希望透過公告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達到合建契約條款內容控制的目的。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時表示,目前各種合建模式如合建分租、合建分層等多樣化的發展,很難以單一定型化契約約束,台北市、新北市雖已有注意事項供民眾參考,但遲早需要立好遊戲規則,要求國土管理署調查各種合建糾紛樣態,並短期內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委員直言「建商變奸商」的現象,她強調民眾與建商間的資訊落差問題,主張都更資訊應公開透明,不應讓民眾必須透過建商才能獲取相關資訊。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強調,合建糾紛主要源於資訊不對稱,過去案例可作為參考。吳欣修回應,將整合過去經驗進行檢討改進。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指出,都會區更新往往因單一住戶不同意而卡關,尤其一樓住戶反對聲浪最大。對此。吳欣修回應,協議合建在過去被視為純粹私契約而不予處理,若強制納入法規恐「綁手綁腳」,增加執行難度。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點出目前都更案件審查「塞車」問題,指出大部分案件卡在都市更新審議會階段,數字嚴重不相當。對此,吳欣修承諾,今年底前將完成審查流程指引,加速都更審議效率。


都更糾紛問題不僅關乎都市景觀改造,更攸關民眾居住權益與財產安全,制定公平、透明的合建契約標準勢在必行,以避免民眾在不平等資訊條件下做出錯誤決策。吳欣修承諾將強化資訊透明度,減少民眾與建商間的資訊不對稱,並加強政府監督角色,為都更發展創造更公平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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