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所得超越毒品買賣的土方之亂 起源篇: 早年環保意識低 地主同意就可倒廢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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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潘裕宗/專題報導

 

內政部國土署推動土方清運「GPS追蹤與電子聯單新制」今年元旦正式上路,宣示全面控管土石方流向,僅憑一紙禁令卻無配套,在新制上路前就已造成清運大塞車、處理費暴漲、有錢還找不到業者願意承攬等亂象。土方無處去,直接導致全台多處建案出現停工潮,新制上路後更瞬間引爆這起不斷延燒的「土方之亂」。

 

事實上,土方亂象並非一夕形成。從八○年代末期以來,台灣房地產蓬勃發展,期間雖然經歷幾次景氣起跌循環,新的營建工地還是不斷開工。新的高樓大廈不斷蓋起,土方棄置雖然有大量需求,政府卻從來沒有完整的規劃,在長期政策模糊甚至刻意縱容下,竟衍生出非法的「土方產業鏈」。

 

如今,土方處理早已演變成為複雜難解的結構問題,各方勢力勾結之深、涉及利益之龐大,外界根本難以想像。一項刑事局公布的數據或許可以從中窺知一二:在各類刑事犯罪所查扣的現金之中,土方棄置的不法所得在2021年就已擠進前三名,超越毒品買賣,成為黑幫最主要的「現金流」來源之一。

 

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正台灣上演的真實一幕。這場「比毒品還好賺」的土方之亂,只不過是將長年以來的制度漏洞、黑白勾結、暴力圍標,最後由全民買單的荒謬現實端上檯面。政府想要以單一政策解決土方非法棄置的問題,斯文說是治標不治本,白話講叫異想天開。矇眼開車,根本是扼殺整個營建業的害命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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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之亂:起源篇
 


 

早年環保意識低 地主同意就可倒廢土

 

早年環保意識不高,營建業者只需取得地主的同意書,地主願意提供土地即可傾倒土方,而政府管制鬆散,忽視土方棄置衍生的龐大利潤,有利益必然吸引嗜利而來的幫派、角頭,導致了濫開同意書、違法棄土場氾濫、傾倒超量,甚至形成人造土方山,大雨來時造成土石山體流失,汙染鄰近土地。

 

早期營建業者為了取得地主同意書,所面臨的問題是黑道私設棄土場或是要脅地主,向建商要求「進場費」、「過路費」,隨每輛傾倒廢土車抽取一定的費用,也是業者之間所說的「土尾錢」。黑道憑藉著開設、盤據棄土場賺取利益,對於營建業來說,只要土方有去處,問題能解決,送出去的錢全算做「成本」。

 

後來,部分縣市精進做法,要求除了地主出具同意書之外,棄土場也要開出「棄土完成證明書」,營造業者必須先行取得棄土證明,證明工程所產生廢土有合法傾倒之處,才能取得建照開工,讓政府相關單位在審核棄土證明時,也能對棄土場與營建業者進行管制。

 

地方政府要求「棄土完成證明書」,原意是要管制土方處理,殊不知卻成了黑道、業者與民代合謀取財的新工具。歸咎其原因,在於國內合法土資場有限,每年有超過7000萬公噸的建築廢棄物無處可去,不法集團於是動起歪腦筋,到處違法濫倒掩埋。

 

「棄土證明」的出現,逼著黑道脫離以往「畫地為營」收取土尾錢的模式,開始走向企業經營,藉著開設環保工程公司之名,以圍標方式,搶標營建業者廢土傾倒工程,好讓營建業者能夠順利取得棄土證明,順利開工。

 

事實上,黑道所把持的環保公司很少實際經營,標得一項動輒上百萬到上千萬元的廢土工程後,就可壓低價格轉包給真正合法的業者,毫不費力地從中賺取價差,由圍標、轉包工程獲取利潤,這也就是業者所稱的「土頭錢」。一切就像1997年上映的電影《黑金》裡面所描述:由梁家輝所飾演的黑道老大周朝先,包下政府工程後再壓低價格轉包出去,不用自己做就能從中賺一手。

 

這樣的結果,造成合法業者在極低的利潤下,不願進入合法棄土場傾倒,開始任意尋找地點亂倒,或者再勾結違法棄土場,用較低價格傾倒廢土。於是,一車車像是部隊行軍的廢土車隊,在地方角頭、派出所員警的引導下,深入人煙稀少的山間溪壑傾倒廢土,或者單兵作戰的廢土卡車,利用月黑風高的掩護,隨意就鄉道路邊倒了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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