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不掉已經很可憐!」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暨全陽建設董事長陳勝宏今(25)日出面呼籲,囤房稅2.0不公平也不合理!建商沒有賣出去的原本已要扣房屋稅,但囤房稅這就不合理,並且自住客也別太天真,即使是課徵1%的稅,但新房子造價高,稅基又再調高之下,買新房的人將會很有感,到時再喊痛已經來不及!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囤房稅2.0,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持有者稅率調高至2%到4.8%,最快明年7月1日起上路,預估稅收可增加超過45億元,對此業者則疾呼,新制恐怕會出現提高租金及售價、轉嫁給消費者情況。
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上路,並於2021年7月起進入房地合一2.0,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若換回房屋價值低於換出土地價值,而取得建商給予的差額價金,情況視同出售土地,必須在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方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高為2%至4.8%,其中建商餘屋統統加稅,引發反彈。據指出,考量建商銷售餘屋需要合理期間,財政部研議在子法規定,建商餘屋1年以內擬一律適用下限稅率2%,如此一來,若建商能在1年內出售餘屋,囤房稅不一定加重,可鼓勵建商加速出售餘屋。官員表示,整體參考模組尚在研議未定案。
行政院日前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持有多戶者課徵稅負,並將囤房稅自1.5%~3.6%調整為2%~4.8%,儘管囤房稅2.0有設計獎勵出租機制,但僅限自然人,台中多名法人包租公揚言「漲租」,專家也認為,租賃市場可能因此受到衝擊。
為配合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就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即排除特定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原為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