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2%? 財部:全國縣市同步開徵囤房稅就有機會

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2%? 財部:全國縣市同步開徵囤房稅就有機會

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2%? 財部:全國縣市同步開徵囤房稅就有機會

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2%?   財部:全國縣市同步開徵囤房稅就有機會

「囤房稅2.0」方案稅率調高為2%至4.8%,財政部研議子法建商1年內餘屋擬適用下限稅率2%。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方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高為2%至4.8%,其中建商餘屋統統加稅,引發反彈。據指出,考量建商銷售餘屋需要合理期間,財政部研議在子法規定,建商餘屋1年以內擬一律適用下限稅率2%,如此一來,若建商能在1年內出售餘屋,囤房稅不一定加重,可鼓勵建商加速出售餘屋。官員表示,整體參考模組尚在研議未定案。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推出的優先法案中,以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最受矚目,完成修法後,財政部將儘速發布課稅參考模組,確保地方政府有效落實囤房稅2.0。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非自住」房屋方面,囤房稅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用途為住家用)。


建商餘屋部分,持有年限2年以內的法定稅率為2%至3.6%,超過2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盼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


財政部官員說明,目前全國10個縣市開徵囤房稅,現行稅率1.5%至3.6%,因此,這些縣市的建商餘屋可能適用上限稅率3.6%;若建商餘屋1年以內一律適用稅率2%,就不一定統統加稅,部分建商餘屋可望減輕稅負,將可鼓勵建商加速出售餘屋。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還在研議階段,除了蒐集各界意見之外,由於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囤房稅2.0」須地方政府配合推動,因此將邀集地方政府開會討論,聽取地方政府意見後再拍板。


目前已有六都在內的12個縣市採行囤房稅,但現行各縣市的稅率級距是「地方歸戶」,也就是地方政府以民眾在轄區內持有的戶數為計算準據,未來課稅基準必須以「全國歸戶」的角度去看,可以預期如果全國22縣市都依中央端出的參考模組課稅,則縣市均將修正徵收率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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