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別被「何時繳稅」卡住。今年內成交的買方,若在3月1日後完成移轉,當年不會立刻被徵房屋稅;房屋稅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由當年2月末日登記名義人負擔,並於每年5/1–5/31一次徵收,課稅所屬期間為前年7/1至當年6/30。年度中途移轉,稽徵機關不再另行即時開徵房屋稅,買賣雙方可依2月底登記狀態判定由誰繳納。
買賣房屋找對仲介公司是避免踩雷的關鍵,內政部提醒民眾把握五大挑選原則: 確認是否合法登記:仲介公司需具備政府核發的許可證、經紀人證照及公會會員證明等。 選擇信譽良好業者:可透過親友推薦或事前打聽評價。 了解市場行情:善用內政部實價登錄或請估價師估價,掌握委託價格依據。 仔細審閱契約內容:參考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善用契約審閱權。 服務費非固定比率:應事先議定報酬比例,避免誤信房仲一律收取固定費用。
委託房仲協助買房,服務費用並非固定。內政部規定房仲總收費不得超過成交價6%,但實際比例可由雙方協商決定,並非硬性規定「買方2%、賣方4%」。有民眾遇到房仲要求簽訂2%服務費契約,經了解法規後與房仲議價,最終以0.5%成交。提醒購屋者,簽署「委託議價契約」與「服務費確認單」前,務必詳閱條款並積極協商,爭取合理費率。同時注意,如房仲收費超過6%,除須加倍返還,還會被處以6萬至30萬元罰鍰,保障自身權益不吃虧。
過年前、領完年終獎金又是一波購屋的熱潮,有些民眾想要在過年前買下已興建好的房屋、過個好年,但買房前要注意什麼? 房產專家建議,要注意房屋是否有瑕疵?停車位之使用?停車位記載情形及購買社區大樓時管理費如何繳納?是否有積欠管理費?
首次購屋是一項人生中的大事,買賣過程中的稅金分擔與契約明訂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關鍵!土地增值稅、契稅、登記費等稅費應由誰負擔,需在契約中清楚載明,並按時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避免後續爭議。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積極探討綠色建築的未來,今日在林皇宮舉辦講座,除了邀請三信商銀談最新央行限制貸款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外,還邀請台北101大樓租賃部永續發展經理楊依萍談淨零碳排與Re100及WELL&LEED如何帶入建築與商辦之方法,吸引眾多會員前往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