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荷包大作戰 11月繳納地價稅 專家省錢秘方大公開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地價稅在每年的11月1日至30日開徵,有民眾收到稅單發現和鄰居的房屋土地大小差不多,但地價稅相差4倍以上,專家表示,關鍵在於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適用稅率不同,因為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從10‰累進到55‰。專家表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達4倍以上。
至於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將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首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其次是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約 90.75 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部分(約 211.75 坪)。最後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每年的地價稅在11月1日至30日開徵,每年8月31日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民眾是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收受地價稅單的納稅義務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