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改革」公設比可望降5% 專家:得房率將成為品牌價值分水嶺

內政部提出的虛坪改革,預定明年將推動相關修法正式施行。(圖/記者洪麗馨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內政部提「虛坪改革」,預計實施後公設比降幅可達5%左右,預定於明年1月推動相關修法正式施行。對此專家分析,虛坪改革減少可登記的公設比面積,但實際上主建物坪數不變,總價也不變,帳面上的單價就會有所提升,另外電梯不計入容積,住宅電梯比將進一步提高,住宅品質也會提升。
內政部指出,新制度將實現「實際面積計價」的原則,並對社區管委會公共空間使用權限加以規範,藉此強化房市資訊公開與購屋公平。檢討方向包括《建築技術規則》的「免計容積」規定,如電梯,避免出現娛樂交誼廳等不實用的公共設施;其次為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停車空間」由公共設施改為專有,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可免再負擔車道公設面積,以及管委會空間設限,避免建商把不必要的空間轉嫁給買方。
寶和建設總經理張應偉直言,現今公設比大約落在34至36%,未來「虛坪改革」取消車道公設比登記等政策後,讓公設比可能落在29至31%,公設比減少、主建物不變,讓表面上主建物的比例提高了,對消費者來說可買到的「看似更多、但實際上不變」。
再者他也認為,建商對於虛坪改革採取樂觀其成的態度,除了讓消費者得以買到更實際的坪數,其中對於「一般電梯增列為免計容積」項目,未來只要基地面積容許,建商導向從善如流,盡量增設電梯比,過去10多戶共用2戶電梯的情形將有機會減少,對於住戶來說更能減少等待電梯時間、增加居住品質。
在管委會面積上限為基地容積的1%,且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等規定下,「免計容積的設施既然減少,未來在總價與法規雙重壓力下,建商一般都會選擇簡化公設項目,過去的娛樂性設施也會相對應減少。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則表示,部分方向是值得肯定,但是要留意「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他說,適當的車位面積明確化,並且避免把車公納入大公偷雞,是好的方向。舉例來說,北市中山區有一個頂辦預售案,建坪單價賣到超過每坪155萬元以上,坡道平面停車位價格賣到每個400至500百萬元以上,停車位價格也不可說不貴。
但停車位由共有部分改成專有部分,陳碧源表示,是會導致土地持分認定及社區管理茲生問題。車位或停車格變成專有部分,讓車道可以變成車公,來阻斷現行建商把車公放在大公的作法,但是當停車格變成專有部分時,回到《民法》的規定,因此將導致土地持分面積高於現行市場作法。尤其車位是免計容積率,若土地持分面積又變成很大,是蠻奇怪的。
陳碧源建議,政府應做到3項配套措施。第1、在市場端銷售反映上,內政部應該要仿效香港推動實坪改革的作法,即採搭配實坪計價與總坪計價並呈的方式。在實價登錄查詢網站的呈現上,除現行總坪單價外,另外增加實坪(專有部分)單價,以及要求建商銷售預售屋或成屋、或經紀業銷售成屋時,應一併呈現實坪計價單價及總坪計價單價,以利消費者比較。
第2、停車位專有部分,內政部應該同步修改《民法》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關於停車位採專有部分時的土地持分面積計算方式、表決權計算方式,以及法定車位不得外售之規定,以減少停車位改為專有後對於土地持分產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等理部分的衝擊。第3、政府應該給予訂定施行日上較長的緩衝時間,以降低市場上對於巨大變化所帶來的衝擊。
張應偉進一步分析,未來房地產市場將進入「低公設比、高得房率」的戰國時代,市面上一般住宅不含陽台的得房率大約落在52至55%,而注重坪效的住宅不含陽台的主建物比例約落在58至59%,得房率將會成為品牌價值的分水嶺;以權狀25坪住宅為例,坪效高的產品室內主建物約15坪,擁有獨立客餐廳、2套衛浴,2間雙人房臥室,消費者的感受也將更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