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屋亂象頻傳 內政部切割:超出法規屬私權契約

驗屋亂象頻傳 內政部切割:超出法規屬私權契約

內政部國土署回應驗屋亂象,強調超出法規範圍的檢驗項目應回歸私權契約約定。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驗屋市場亂象連環爆,針對近日消保官呼籲政府訂定驗屋標準與定型契約,內政部國土署昨(3)日正式回應,強調目前市場上多數驗屋項目已「超出建築法規」對安全品質的要求,屬業界「自行創設」的檢驗項目,應回歸買賣雙方的「私權契約約定」。


隨著房市交屋潮來臨,驗屋糾紛案例層出不窮,由於下半年將有近 7 萬戶交屋潮,驗屋公司分析千份報告發現,房屋滲漏水問題出現機率高達 100%;更有屋主反映,驗屋後列出 50 至 60 條缺失,卻被建案工班主任抱怨是在「找麻煩」,凸顯施工方與屋主認知落差。


部分驗屋公司甚至被爆出「雞蛋裡挑骨頭」,驗屋公司報告動輒列出上千項缺失,甚至有找工讀生代驗的狀況,導致消費者與建商嚴重對立,當驗屋公司使用熱像儀、內視鏡等高科技儀器,驗出磁磚空心、油漆不平整、洩水坡度不足等法規未明確規定的「瑕疵」時,建商往往以「已符合建築法規」為由拒絕修繕。


內政部國土署表示,現行《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完整規範建築物各項安全品質要求,建築物在取得使用執照前,都必須按圖施工並依施工勘驗規定進行檢查,確保在結構安全、消防設備及公共衛生等方面符合標準。


至於公寓大廈公共設施點交,也訂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與及附屬設施設備點交表」,供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檢視項目內容。內政部強調,目前驗屋市場的許多細節內容「皆非屬建築法令規範項目」,實質上多為業界為符合契約要求自行創設,而非建築相關法令所規範的公共安全要求,清楚明白的將驗屋糾紛的責任,從政府法規層面切割至民間契約範疇。


內政部表示,體認到民眾對新屋品質要求日增,對於非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點交項目,正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進行研究,待相關檢驗方式及合格標準有研究成果時再提供民眾參考。


不過,內政部同時警告,關於部分驗屋品質需求已逾越法令規定,屬私權契約範疇,仍需買賣雙方審慎評估並在簽約時明確約定,避免產生不必要糾紛,消費者未來購屋時,恐怕得更依賴合約中的客製化條款,而非期待政府統一規範來解決驗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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