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合意解約落幕 輝達順利進駐北士科

新光人壽合意解約落幕 輝達順利進駐北士科

新光人壽合意解約落幕 輝達順利進駐北士科

新光人壽合意解約落幕    輝達順利進駐北士科

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宣布合意解約決定,為輝達台灣總部落地北士科讓路,結束長達數月的三方爭議。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經過長達數月的爭議,新光人壽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正式拍板,決定與台北市政府合意解除北士科 T17、T18 地上權契約,為輝達(NVIDIA)台灣總部落地讓路。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表示,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考量,公司決定改變原投資策略,僅取回已支付的原始標金與相關成本,不再要求任何未來損失補償。


備受關注的三方角力戰,起因於今年 4 月輝達主動接觸新光人壽,希望取得北士科土地興建海外總部。新光人壽原本在 110 年 11 月以地上權方式標得該土地,預計投資開發商辦大樓,然而輝達的進駐計畫,讓原本單純的地產開發案變成牽動國家科技政策的重大議題,事件演變過程中,新光人壽形象受到嚴重衝擊,外界質疑公司藉機向政府要求高額補償,甚至有圖利疑慮的聲浪不斷。


魏寶生在記者會中強調,新光人壽從未向台北市政府要求未來損失補償,更未曾提出任何補償金額供市議會審議。他澄清,公司原本規劃由輝達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商業慣例支付已支出成本及合理損失,這純屬兩家企業間的商業條件,無須政府負擔,北市府基於避免圖利的法規框架,拒絕同意此方案,反而要求新光人壽提報解除契約的補償金額。


台北市政府在整起事件中態度相當謹慎,台北市長蔣萬安多次公開表示,必須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處理此案,不能有任何圖利特定廠商的疑慮。市府法務局也多次強調,現行契約規定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且拒絕輝達共同參與地上物興建的提議,面對各界壓力,北市府堅持依法行政的立場,要求新光人壽在 10 月 24 日前回覆是否同意合意解約。


三方僵局的形成,主要源於各自不同的立場與限制。輝達堅持必須自行興建總部建築,以符合其全球營運需求;台北市政府受限於現行法規框架,無法同意契約中途轉讓;新光人壽則希望在合理商業條件下配合國家政策。新光人壽曾提出完工後再移轉等變通方案,但未獲輝達同意,雙方簽署的備忘錄也因時限到期而失效,公司於 10 月 12 日第二次函請北市府啟動協調機制,仍未獲得正面回應。


隨著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總統賴清德接連表態支持輝達留台,政治壓力逐漸升高。金融圈人士透露,台新金控確實出現讓步空間,但仍須兼顧股東權益與法規遵循。新光人壽當年簽署 MOU 提及的 107 億元,僅為董事會授權上限,並非談判底線。在各方持續施壓下,董事長魏寶生重新思考如何在維護股東權益的同時,為國家重大政策釋出最大善意。


魏寶生在記者會中表示,公司在處理過程中深刻感受到法令無法與時俱進的困擾,以及公務人員受到避免圖利框架束縛的難處。他呼籲未來法規應更加開創精進,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明確依循,創造雙贏局面。


新光人壽的退讓決定,不僅為這起爭議畫下句點,也為輝達在台設立海外總部鋪平道路,預料將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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