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給錢是贊助還是賄賂難界定 地方議員比立委更「給力」

建商給錢是贊助還是賄賂難界定 地方議員比立委更「給力」

建商給錢是贊助還是賄賂難界定 地方議員比立委更「給力」

ChatGPT Image 2025年10月9日 下午02_58_48_0-已將大小調整-為-940x600.jpeg建商每個月交付5萬元給陳科名,是贊助還是行賄?由於雙方默契,沒有指名一定要完成的事項,難以證明有行賄的意圖。(圖/AI生成示意圖)

 

富比士地產王/調查報導

 

檢方指出,時任潤興業公司負責人黃姓董事長,為了讓公司在新北市的建案順利推進,自20125月起至20192月止,長達近7年時間每月固定匯款或交付現金5萬元給市議員陳科名,總計高達410萬元。這筆錢匯入陳科名指定的銀行帳戶,檢方認為這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的行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

 

在偵查中,黃姓董事長坦言,陳科名確實有幫忙,「向工務局、城鄉局關心建案審查進度、協助修改都市計畫法規,降低停車位設置數量、處理鶯歌鳴建設的廢照問題、催辦『福莊園一期』、『峰』、『峰』等建案的審查。」

 

法院認為,黃姓董事長的付款動機可能是單純贊助,也可能是為了日後請託鋪路,但是否真的有「行賄的意思」,並不明確。陳科名也否認收受賄賂,表示沒有承諾要完成特定事項。

 

這段金流關係,檢方認定是變相賄賂,黃姓董事長的說法是贊助、顧問費,陳科名則否認有任何不法收受,而法院目前的態度是:動機不明、對價關係不確定,尚難斷定是否構成犯罪。

 

事實上,民意代表與建商之間的關係向來盤根錯節。光是立法院的113位立委中,就有約十分之一直接經營房地產、營建、建材等相關事業,家族中有建商背景的更不在少數。

 

從監察院公布的政治獻金申報資料來看,建商對立委的合法捐款可說是「雨露均霑」,人人有份。政治獻金總額排名前30的立委幾乎都與建築業有關,包括建設公司、建材、水泥等企業,堪稱名副其實的最大金主。

 

比起中央立委,地方議員與建商的關係更為密切。原因很簡單——地方議員對於都更計畫、建照與使用執照的核發,具有實質影響力。因此,議員收賄、替建商關說施壓的醜聞時有所聞,有時幾年一件,有時一年好幾件。

 

選舉需要龐大資金,財力雄厚的建商自然成為民代募款的首選對象。平日的關係經營也不能少,民代與建商往往成為「好朋友」、「民間友人」。但在公共事務上,法律有明確界線:民代可以關心建商的事業,但不能代為關說;可以瞭解,但不能施壓。然而這條界線有時模糊不清,也容易讓有心人士鑽漏洞。

 

知情人士指出,建商的金援不只在檯面上。即使是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也常透過公司員工「人頭分散」方式,避免超過法定上限。檯面下的支持方式更是五花八門:提供民代跑行程的交通工具,甚至配司機兼助理;提供免費或低租金的辦公室或住所;贊助活動、餐會,甚至直接買單應酬。這些形式都巧妙避開法律規範,查緝難度極高。

 

在「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的氛圍下,民代在心態上、行動上自然傾向建商立場。真正落實政府打房政策、支持居住正義、壓低房價的理念,恐怕只是選舉時的口號,選後就被拋諸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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