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惡法? 房東全怒了 全聯會提 6 大主張槓政府

租賃惡法? 房東全怒了 全聯會提 6 大主張槓政府

租賃惡法? 房東全怒了 全聯會提 6 大主張槓政府

租賃惡法? 房東全怒了 全聯會提 6 大主張槓政府

《租賃條例》修法擬強制房東續約,恐引爆市場大規模的租賃風暴,如何平衡房東、房客與業者三方的權益,正考驗著政府的智慧。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在即,其中草案擬定「最低三年租期」與「強制續約」的條款,立刻引發房東與租賃市場的強烈反彈。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聯會)日前由理事長劉貞君率領全國代表,緊急拜會內政部,提出六大主張,強調修法應是創造房東、房客、業者三贏的局面,而非過度傾向單方,恐將引爆市場信任危機,甚至導致租屋黑市再度擴大。


修法最具爭議的核心,在於「強制延長租期」的構想。全聯會直言,雖看似保障承租方,卻嚴重侵害了《民法》中的契約自由精神,未來恐將衍生出有心人士利用法規漏洞,成為長期占用房屋的「租霸」,徹底破壞房東與房客間的信任基礎,多數房東追求的是長期且穩定的租客關係,而非任意漲租,若租金過度偏離市場行情,只會導致房屋空置,對房東本身並無好處,與其用僵化的租期來限制,不如強化現有的糾紛調解機制,才能有效處理個案問題。


為有效嚇阻「租霸」的惡意行為,全聯會也從法制面提出具體建議,主張應修正《公證法》第 13 條,讓經過公證的租賃契約,在承租人惡意欠租、經兩次催告後仍不理睬的情況下,房東能更迅速地聲請強制執行,以保障其應有的財產權益。不過,全聯會也明確表達反對立場,不贊成房東採取「斷水斷電」等激烈手段,認為這種方式不僅無助於解決根本問題,更容易激化雙方矛盾,引發不必要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糾紛。


儘管對部分條文持反對意見,全聯會對於修法中,支持婚育家庭的相關政策給予高度肯定,包括將社會住宅的租期延長至 12 年、擴大租金補貼的適用範圍以及放寬申請條件等,都有助於穩定社會。


全聯會更進一步呼籲,政府應將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納入政策優惠的一環,若房東將物件委託給合法業者管理,應可比照公益出租人,享有同等的稅賦減免等優惠,不僅能提升房東的意願,也能讓租賃市場更趨向專業化與透明化,透過納管來保障租賃雙方的權益,才是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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