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沒有修剪雜草樹木 法官判決賠償

管委會沒有修剪雜草樹木 法官判決賠償

管委會沒有修剪雜草樹木 法官判決賠償

富比士地產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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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富比士地產王


這名住戶發現大樓平台有雜草及樹木等植物侵入他房屋中,經向管委會反應後,管委會僅簡單修剪,並未徹底清除,致雜草及樹木根部侵入他房屋造成雨水滲入,平台為大樓共用部分,應由管委會負責維護。


他提告請求管委會賠償修繕費用13萬7000元。另管委會持續拒絕修繕平台,且由其他住後擅自在平台施作鋁板覆蓋,多次施工及陽光反射均侵害他之隱私權及干擾生活,請求賠償慰撫金2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平台確屬大樓之共用部分而應由管委會維護,而管委會未盡維護之責,住戶自得請求管委會賠償必要修繕費用,請求之金額應為6萬7000元,至於精神慰撫金部分為舉證有損害,不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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