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 南海聲請假處分失利

雙子星案 南海聲請假處分失利

雙子星案 南海聲請假處分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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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李哲維/台北報導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上月以涉及國家安全議題等理由,駁回設立台灣南海發展公司案,南海發展為保留最優申請人資格及開發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駁回聲請,認為聲請與法律規定要件不合,全案可抗告。

雙子星開發案歷經6次招標,去年底確定由香港商南海發展集團獲最優申請人資格。經濟部投審會今年6月26日認定南海發展與中國關聯極深,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不利國家安全,駁回雙子星案。

南海認為,投審會駁回其等投資申請違法,且捷運局原設定應於今年7月10日以前辦妥新設專案公司事宜,恐因投審案未通過而可歸責於南海致未能遵期完成,將導致南海喪失以最優申請人地位參與開發案資格,認與捷運局間有公法上法律關係爭執,將致其等受重大損害而有急迫危險。

因此,聲請法院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命捷運局於本案判決確定前,應展延南海於開發案中設立新專案公司期限,且不得廢棄最優申請人資格,並不得核准次優申請人遞補簽訂投資契約或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也不得廢棄開發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就此而言,鑑於南海已經申請捷運局展延期限,以便繼續保有最優申請人資格,得以參與開發案,有待捷運局作出決定,就可以適當避免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的危險。

南海發展等公司並未釋明與捷運局間就此等公法上法律關係存有爭執,也未釋明最優申請人資格有因此爭執的存在而有遭侵害的急迫危險,與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要件不合。

負責雙子星招標顧問的仲量聯行董事總經理趙正義表示,對於結果北市府以及顧問團隊僅能尊重,而最優申請人於7月10日收到捷運局通知,需在收到通知30天內簽約,如不成,就會通知次優申請人遞補簽約,仲量聯行也將會全程協助到簽約完成。

而今天南海假處分遭駁回,如次優申請人遞補,是否會重新議價以及調整地主分回比,仲量聯行高層表示,依法而言,並不會動到分回比,但是如果順利簽約後,未來在取得建照時,需要經過鑑價,按照當時合理市場價格並重新分配,而2家投標人,最主要的差距,便是地主台鐵局分回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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