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僅台中為「身分分級」 雙北、桃園維持「所得分級」不變

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僅台中為「身分分級」 雙北、桃園維持「所得分級」不變

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僅台中為「身分分級」 雙北、桃園維持「所得分級」不變

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僅台中為「身分分級」    雙北、桃園維持「所得分級」不變

社宅租金分級費用僅台中採「身分分級」,與雙北、桃園不同步。(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內政部頒布的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決議以「身分」作為社宅租金標準,但多家社福團體認為,沒有考量到民眾收入和經濟負擔,今(20)日台北市府建議採目前臺北市現行的「所得分級」收費方式,避免影響社宅承租戶權益並可妥適照顧邊緣弱勢族群及低薪青年。


社宅租金分級僅台中市採取「身分分級」,新北、台北、桃園等縣市則採取「所得分級」,新北市已於今年 1 月更改為「所得分級」並實施 4 階,以城鄉局最新公告的「本市青年社會住宅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申請人籍內直系親屬所得標準(112 年度為 1 萬 6,000 元)」之乘數分級。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對於內政部規劃採「身分分級」收費方式,在與內政部多次討論過程中皆表達影響承租戶權益,應採納多方建議保留制度規劃彈性。


台北市目前社會住宅入住對象多元,包含學生、初入社會年輕人、新婚家庭、三代同堂家庭、獨老等對象,考量不具備弱勢身分者仍有難以負擔租金之可能,反之具備社會弱勢身分者有可能具有較高之負擔能力,因此依據財稅資料審查該戶所得及負擔力,為目前客觀認定方式,不應因恐有錯置過度補貼之疑慮,而造成邊緣弱勢族群無法負擔租金。


內政部表示,考量社宅承租人負擔能力,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戶的租金負擔率從原標準的 30% 大幅降為 20% 以下,降幅高達 33%。經濟弱勢戶租金折扣也從過去的 5 折增訂 3 折至 4.5 折,社會弱勢戶也從過去的 7 折增訂 6 折至 6.5 折。將可有效降低社宅住戶租金負擔壓力,所增加的財務缺口也都由中央政府補足。


內政部指出,考量新成屋市場租金過高,以其作為市場租金將導致承租戶難以負擔,因此,草案內容以中古屋(屋齡加計10年)租金作為新完工社宅的市場租金,由估價師估價並授權地方政府審查評定,依租金折扣表再打折,對於進住社宅民眾將更容易負擔,不必擔心住新社宅將會有較高負擔。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