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建完工社宅租金比照中古屋租金 林右昌:盡量滿足租金可負擔精神

新興建完工社宅租金比照中古屋租金 林右昌:盡量滿足租金可負擔精神

新興建完工社宅租金比照中古屋租金 林右昌:盡量滿足租金可負擔精神

新興建完工社宅租金比照中古屋租金    林右昌:盡量滿足租金可負擔精神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質詢,被問及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制度表示,未來興建完工的社宅租金,將比照中古屋 10 年的租金來計。(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捷今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內政部修訂住宅法、平均地權條例,協助政府取得土地蓋社宅,對於社宅租金的基準為市價 8 折出租,但收費分級卻沒有全國統一執行。


為此,林右昌表示,社宅租金分級制度也已經由北北桃陸續實施,對於其他還沒有實行的縣市,為確保社會住宅租金公平性,讓弱勢家庭能合理負擔租金,租金一般戶市價 8 折以下及優先戶市價 64 折以下,設定差異化之租金優惠,依據承租戶的所得作區別,依照可負擔能力訂定不同租金等級,同時給予經濟、社會弱勢戶更多租金優惠。


林右昌指出,目前分級的縣市僅台北、桃園、新北等直轄市,這幾年執行下來實際運用社宅有 73 %,薪資所得符合中低收入戶卻只有 15%,是很大的問題,在制度上的錯置,這部份還需要再深入討論。


林右昌強調,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目前採以「中古屋的租金」做為租金計算基準,並依弱勢程度分級,租金最低可到市價 3 折至 4 折,達到租金可負擔的精神。


對於「假窮人」占據社宅,黃捷提出,這些人用低收入身份來報名,實際收入並不是低收,尤其是「明倫社宅」無法符合社宅精神,對弱勢身份者來說很不公平。


根據衛福部和內政部統計,台灣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人數占總人口數 2.5%,「法定貧窮者」比率遠低於歐美及日韓;據估計「社福邊緣人口」至少有 220 萬名貧民,無法得到政府補助。林右昌回應,社宅租金可負擔精神朝向原本的 30% 降到 20%,現在課稅制度有很大的問題,對於低薪青年、邊緣戶,內政部一直都在思考調整貧窮線,支持要做貧窮線調整,這部分還需要一步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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