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開放移工 首波8000名受理申請 減緩缺工之急

有條件開放移工 首波8000名受理申請 減緩缺工之急

有條件開放移工 首波8000名受理申請 減緩缺工之急

有條件開放移工   首波8000名受理申請   減緩缺工之急

內政部有條件開放移工申請,以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為限,有望為營造業者止渴。(翻攝自網路)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國內社會人力結構朝向少子化及老年化,營造業面臨缺工情況,內政部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首波8000名,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未來會視申請情況增加到1.5萬名,1日起開始申請,預計9月底完成審核,屆時官網將公布合格名單。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顧及本國勞工就業權益,採取「有條件」的開放,需以營造業者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為限;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


移工申請採「郵寄」及「現場收件」兩管道受理申請,每梯次每月統一審查方式來進行;內政部在認定上採取2大重點,第一、業者承攬業績的認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3年為限;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將可納入承攬工程業績來計算。


林右昌舉例,提出申請的廠商,若辦理工程的契約總金額為15億元,近3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則為5億。此外,營造業承攬契約若屬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案件,因非屬營繕工程範圍,則無法納入計算。


第二、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僅計算本國人數。營造業者申請移工核配數的計算方式,僅依據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的參加勞工保險的平均人數,以申請當月回推前2個月之前1年,以12個月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來進行計算。


林右昌舉例,申請業者在8月1日提出申請,移工分配名額的採計區間就以今年6月至去(111)年7月止,廠商所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進行計算,若本國勞工平均人數為46人,其核配比例為30%,可申請移工人數為13人,雇主如有移工申請資格認定等相關疑問,可在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30分,撥打諮詢專線049-2316-035;相關申請規定、申請表單、填寫範例及Q&A等,可到營建署網站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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