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法2.0將送行政院核定 調解將有法可依

促參法2.0將送行政院核定 調解將有法可依

促參法2.0將送行政院核定 調解將有法可依

促參法2.0將送行政院核定   調解將有法可依

促參法2.0即將送行政院核定,在履約爭議修正部份,明訂出調解收費標準。(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採訪報導

《促參法》2.0配套法制,財政部在今年上半年已陸續發布施行《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三子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作業辦法等相關法規,《促參法施行細則》也即將在7月送行政院核定,完成促參2.0版的最後一哩路。

財政部表示,過去促參案件發生履約爭議時,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逕依契約所約定成立的協調會處理,但部分爭議常因雙方堅持立場而難有共識,為有效解決此項問題,7月1日起,雙方也可向財政部申請調解,費用自新台幣10萬元至28萬元不等,且由民間機構申請者,主辦機關不得拒絕,以保障民間機構權益,調解程序最長不超過九個月。

促參修法三大方向包含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PP)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法規中明訂調解費標準,分為5個級距,2000萬以收取10萬元、2000萬到5000萬收費16萬元、5000萬至1.5億收費21萬、1.5億至2.5億收費25萬、2.5億以上則收費28萬。

財政部表示,進入調解前爭議雙方繳費各半,等調解過後再依據責任承擔比重多退少補。調解機制能以促參法主管機關立場,提供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較為信賴的履約爭議處理新管道,讓爭議順利解決公共服務不中斷。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有關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政策評估作業辦法已於今年6月20日發布施行,財政部將擔任評估機關,優先就「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等既有案例之公共建設類別辦理政策評估作業,以利未來主辦機關以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模式推動該等類別的公共建設。

《促參法施行細則草案》目前正進行法規預告,法規預告至今年7月11日,各界可就修正內容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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