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卡關 立法院決議「擇期再議」

租賃條例卡關 立法院決議「擇期再議」

租賃條例卡關 立法院決議「擇期再議」

租賃條例卡關   立法院決議「擇期再議」

《租賃條例》再度被「擇期再議」,主要原因為內政部態度消極及資料未齊全。(圖/記者鄭志宏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近年房價持續高漲,許多民眾以租屋度日,卻深受租屋權利不彰與高昂租金所苦;27日一開議便積極召開黨團協商會議討論《租賃條例》。可惜,由於內政部的消極與資料未臻完備,協商會議僅不到一個小時便草草結束。國民黨召委鄭天財表示,上個會期保留的「租金支出改列扣除額」、「租賃糾紛處理機制」、「租金實價登錄」等修法提案,再度被「擇期再議」。


5月份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租賃條例》時,內政部對各版草案之修法內容幾乎全數表示反對,當時諸多委員要求內政部進行修法內容的相關研議。如「一個月內把將研議包租代管租金行情開放方式、三個月內提出租屋市場配套政策」、「研究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提出全面實施實價登錄制度之評估報告」;而內政部允諾會盡快處理,但內政部出席黨團協商會議時,並未提出任何資料及論述,更沒有所謂的評估報告。


巢運表示,內政部不僅未履行對立委的公開承諾,更消極虛耗了四個月的時間,造成修法進度難以推展並再次延宕。


有多位委員提出修法草案的「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議題,內政部以「終究還是在所得稅法裡面才適合處理」為由,將皮球踢回給財政部;但財政部長蘇建榮曾在受訪時表示,在他任內僅會考量基本生活費調整,不會通過「租金支出改特別扣除額」的修法。


本月內政部才在部務會報上快速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做為追溯課徵稅捐的依據」,這是繼2021年內政部修訂《住宅法》,將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的免稅額提高為「1萬5千元」後,再度主動為房東「減輕繳稅負擔」。巢運表示,為何內政部對於房東減稅慷慨迅速,更可以幫財政部決定「不追稅」;但回到房客「減輕租屋負擔」議題時,內政部卻斤斤計較,難道內政部是「房東減稅主管機關」嗎?


巢運呼籲,作為《租賃條例》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應盡速與消保單位協調改善「租賃糾紛處理機制」並提出具體方案供委員審議參酌,以促使修法盡速通過,保障租屋族權益。


針對「租金實價登錄」提案,內政部指出各縣市都反對租賃契約全面實價登錄,其原因為「政府單位也無法掌握市場」,調查租金的行政成本非常高,恐造成房東抗拒及漲租或不租;巢運表示,內政部花費大量公帑補貼「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物件租金資訊,慢慢收集資料,這樣的效果,會比「租金實價登錄」效果來的好嗎?


內政部至今仍以「影響包租代管產業發展」、「開放民眾檢舉未登錄物件將造成租賃雙方關係緊張」為由,認為「尚須審慎評估」。巢運呼籲,內政部勿再保守拖延,應盡速完成其承諾的「包租代管租金行情開放方式」。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