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設地解編470公頃 推升建商獵地動能

台中公設地解編470公頃 推升建商獵地動能

台中公設地解編470公頃 推升建商獵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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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台中市政府網站)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林婉琪/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大解編作業,經檢討後預計學校、市場等具規模的塊狀用地,近九成都會解編。專家認為,政府還地於民後,自然帶動建商購地的選擇性,加上近年來建商搶地推案風潮再起,無疑是一大利多。


台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共計劃設12,355公頃,包括未徵收之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1,675公頃;其中道路用地比例最高,約941.27公頃、占整體公設保留地面積56.2%;其次為公園、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用地,合計面積約276.72 公頃;另外學校用地面積約132.39公頃。


然而,隨高齡少子化趨勢,人口減少,公共設施使用需求下降,台中市政府清查公用設施用地後認為,近5年內新訂之都市計畫區,包括中科特定區及大坑風景特定區,因考量都市計畫甫經發布實施,不納入檢討範圍。


另外,系統性公共設施用地(鐵路、綠地、道路用地等項目),基於檢討之整體性,以及本次公設解編目標為塊狀性公共設施,故除部分「道路用地」及系統性公設原則不納入不納入檢討範疇。


因此,經檢討後台中市政府預計將釋出420公頃之私有公設保留地,另外尚有50公頃之私有公設保留地仍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徵收取得。


由台中市政府委託協辦都市計畫變更的龍邑建設表示,台中市主要以跨區市地重劃為主,併同周邊未徵收公共設施辦理整體開發,若以台中港特定區為例,經檢討解編很多不需要的學校、市場,變更成住宅區,並且透過市地重劃方式,開闢周邊的公園、停車場。


台中市的都發局則表示,台中市政府劃設60處整體開發地區,並透過整體開發可取得161公頃公設用地,包括公園、停車場等,協助提升周邊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初估地主領回55%可建築用地。


有鑒於近年來房屋投資與自用需求皆明顯升溫,建商也積極找地備戰,針對市府積極解編無需使用的公設保留地,台中市不動產聯盟協會理事長楊祥銘指出,土地供給量增加,自然對建商來說選擇性也提高,尤其是近年來建商獵地動作頻頻,一有土地供應消息傳出,建商爭相搶地是可預期的。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政府公設解編後土地供給增加了,但影響房地產量能或價格,還是要回歸區域交通動缐、產業發展、人口移動、就業機會與商業活動等因素,以目前建商購地、推案重點來看,仍是以重劃區為主,因此附近只要有新地釋出,對於建商來說將是一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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