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三法」限租期、限租金漲幅 台北租服公會直批政府真的管太多

租賃三法限租期、限租金漲幅 台北租服公會痛批政府真的管太多

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表示,修法未聽取民間意見就貿然進行,不宜過度干預市場機制。(圖/記者洪麗馨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近期內政部推動「租賃三法」修法,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今(23)日於年終記者會上直批政府真的管太多!創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政府在租期與租金上過度干預自由市場,以每年房租指數年增2%到3%來看,修法反而「給了每年調漲的正當理由」。

 

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感慨政府推動租賃三法,卻未聆聽民間建言,因此公會日前集結到立法院表達心聲,他表示,「此次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等,政府真的管太多,理應再三思,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備受討論的是租約綁3年可1年1續,未繳納租金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部分,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痛批政府管太多!政策要推動的時候要充分的溝通協調,用租期和租金的限制,這在其他國家是失敗的。


他認為原本不漲租的房東,這樣反而有名目可以漲房租,並且也沒有房東沒事會把好的房客趕走,呼籲政府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他也質疑,房東解約往往有其原因,卻長期只聽取房客單方聲音,忽略房東權益。

 

「綁約三年恐讓租霸更肆無忌憚!」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他舉例,如果房客經常延遲繳租,2~3天、又或者1~2個月,為何還得讓該房客繼續占用租屋資源,而不是將租屋資源給予更加優質的租客?又或者房客經常擾鄰,如三更半夜唱歌、敲敲打打等,引發鄰居不滿檢舉,甚至衝突,業者又為何不能主張解約?

 

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強調,此次修法傾向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房東、房客雙方權益與義務,強烈建議應正視「租霸」問題。他說,多數包租業者、房東遇到「惡意欠租、霸佔房屋」的租霸,往往必須透過高額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訴訟,無法即時取回房屋,承受長期官司的精神折磨與莫大損失。


陳宏昌表示,租霸問題在台灣沉痾已久,相關修法朝野、民間亦早有共識,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將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讓惡意違約的租客可快速退場,不僅讓房東可迅速回收房子,也釋出房源給有需要的優良房客。

 

林政緯指出,政府應正視租屋三法恐衍生的嚴重後果,條文其實還有很多問題,如租金預期調漲、包租業第10年無法續約等,綁約3年、1年1調,對房東或包租業而言,為避免3年後續約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於租金穩定發展。


台北租服公會也表示,國內租賃住宅服務業已迅速發展,光是台北市租服業者家數已達398家,近三年成長了五成,隨著租賃住宅市場愈趨穩定,政府現在推動租賃專法修法,卻讓好不容易穩定的租賃市場,掀起軒然大波。 


林政緯提到,包租業與房東簽約,合約都是1簽10年,綁約3年,等到第10年時,包租業者又如何與房客簽3年?他建議,「政府推動政策落實居住正義,公會一定全力配合,但務必三思而後行,否則將導致租市混亂,許多包租業者也將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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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強調,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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