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租屋簽約時應該先與房東商量電費的收費標準,也要將協議好的約定白紙黑字寫在於契約書內,有獨立電表可以約定由租房的民眾自行向台電繳納,但如果是租用雅房或套房者,雖然每個房間有獨立分電表,但卻是各個房間及公共區域用電,例如水塔的抽水馬達、電梯間、走道等的總額,對電費之計算方式有爭議時可向消保管申訴。
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件申請建照的合法建物,內政部已擬具《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陳送請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放寬容積認定,同意在推動都更重建時,可擇優選擇以原容積來計算。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除提高「囤房稅」稅率外,低價房屋免稅以自然人持有 3戶為限;財政部已預告「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草案,規定適用免稅 3 戶須於每年 3 月 22 日前擇定,若未於期限內擇定,第 1 年稅捐機關按稅額由高至低從優擇 3 戶免徵,第 2 年以後則按取得時間順序擇定。
財政部每年初都會針對個人出售不動產發布計算標準,統計已經連續四年所得額標準調漲,舉例北市從2019年度評定現值的41%,到去年售屋今年報稅已經拉高到45%,房價漲幅驚人的竹北地區,甚至從2019年度的19%,大幅調整到32%,調幅高達68%,相當有感。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9)日宣布「虛坪改革」方案,表示依目前規劃,將可降低公設5%-10%,而目前新案公設比多數都在30%以上,內政部認為,未來一般住宅將會有25-30%公設的房型進到市場。對此建商公會則提醒,法令改變幅度如果過大,對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以及招商中的公辦都更、促參案,在合建條件及財務計算上都會投下變數。
內政部長林右昌簡報「虛坪改革」草案,依目前規劃,將可降低公設 5%-10%,未來一般住宅將會有 25-30% 公設的房型進到市場。並提出 2 大方向,第一、改進停車空間,未來停車空間將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有「獨立產權」。第二、改進容積計算,將現行應計容積的「電梯」放到免計容積,避免管委會空間浮誇灌水,同時增訂管委會空間以總容積1%為標準,並保障小基地至少20平方公尺的空間需求,不足可補差額,但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