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因社區修繕爭議以「管理費抵修繕」引關注;法院因管委會催繳未送達其戶籍地址而駁回支付命令聲請。法律專家提醒:管理費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應按時繳納;若管委會未盡維護修繕義務造成損害,住戶可另行提告求償,兩者為不同民事程序,勿相互抵銷。
在都市化發展下,現已有高達9成民眾皆居住在公寓大廈裡,今年迎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周年,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指出,這個法案已是民生問題,涉及千萬戶,更有超過9成都是受到規範的大樓,對於社區治理,郭紀子直言,「現在社區主委的角色,可說比里長更具影響力,社區才是真正的選票新藍海。」
「得社區者得天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路滿 30 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辦公聽會,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直言,雖已相對完善,但仍有部分條文急需與時俱進,更點出 4 大問題亟待修法處理,包括長期修繕計畫、寵物規範、電動車充電設備與外牆墜物等。他強調,現今都會區九成以上民眾居住於公寓大廈,誰能掌握社區,就能掌握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