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區近期有兩起建案因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遭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合計金額高達110萬元。公平會指出,建商在廣告中將原規劃為樓梯間、機房的屋突層,誤導性地設計成臥室、健身房或桌球室等生活空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恐對消費者購屋決策造成重大影響。公平會提醒,購屋前應務必查核建物合法用途,以免落入廣告陷阱。
近期北部地區傳出房仲業界遭大量檢舉未下架廣告情事,引發關注。為強化經紀業管理及落實資訊透明,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強調,對於檢舉案件之受理,如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或未檢附具體事證者,將依規定不予受理,以避免惡意不實檢舉,造成社會資源及行政成本之浪費。
銀行房貸滿水位,貸款不易下,消費者呈觀望狀態,不過,就有建商打出已預留銀行貸款額度,以此做為保證吸引消費者目光,經公平會調查與事實不符,最終處以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日前就不動產買賣、租賃及預售屋買賣案件,易造成廣告不實的項目提出裁罰規則,業者常刊載網頁廣告、發送廣告傳單或製作看板等各種行銷活動,讚許自身的經營規模或成交績效,彰顯業者的能力以增加成交機會,都是易觸犯廣告不實的法條。
立法院會 2023 年 1 月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 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 5000 萬元,增訂檢舉(吹哨者)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改為許可制,且 5 年內不得移轉、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等 5 大重拳遏止炒房。
台中預售屋推案量逐年上升,自2017年以來,每年都有超過萬戶以上的供給量,然而隨大量成屋兌現,不免出現消費糾紛,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創會理事長黃昭閔也在日前分享案例,「一名購屋者在預售期間買進一預售案,交屋後竟有多項建材配備、公設涉廣告不實,造成設區價值減損高達上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