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行政院今通過內政部所提出的「住宅法、危老建築條例」兩大修正草案,內政部所提重點包含將擴大公益出租認定範圍,與養育未成年子女人數限制以及放寬危老重建條件,讓法條更具人性化,並加速危老重建。
立法院會31日三讀修正通過「土地法」第73條之1條文,明定土地或建築物繼承,若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一年都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還須以書面通知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