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於今年上路,非自住房屋稅率提升至2.6%〜4.8%,若未設籍於自住房屋內,恐面臨稅額倍增。為避免民眾因不諳法令而誤繳高稅,財政部宣布延長自住房屋設籍期限至6月2日,給予補救機會。 依規定,僅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房屋辦妥戶籍,且全國合計自住房屋不超過三戶者,方可適用1%或1.2%優惠稅率。若因設籍問題遭誤課高稅,可於6月2日前補設戶籍並攜房屋稅單及戶口名簿,向稅捐機關申請重新核定。
地價稅即於 11 月 1 日開徵,各地稅捐機關陸續提醒納稅人如何運用相關優惠政策節省稅負。從多屋族如何利用成年子女戶籍達成地價稅優惠,到多人繼承土地應對策略,各種案例凸顯出稅務規劃的重要性。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除提高「囤房稅」稅率外,低價房屋免稅以自然人持有 3戶為限;財政部已預告「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草案,規定適用免稅 3 戶須於每年 3 月 22 日前擇定,若未於期限內擇定,第 1 年稅捐機關按稅額由高至低從優擇 3 戶免徵,第 2 年以後則按取得時間順序擇定。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自106年公布以來,已累計受理3,052案重建計畫申請,並已核准2,313件,1,014件已申報開工,案量穩定成長。內政部表示,為鼓勵危險老屋重建,行政院3月核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捐減免延長至116年5月11日止,讓民眾住的更加安心。
消保處今(9)日舉辦記者指出,有接到消費者反映,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與「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有所未合,更有如押金過高、轉嫁稅捐等部分契約條款已嚴重侵害承租人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經調查發現,逾三成門市中陳列舊版契約,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舊版契約,同時護籲租屋簽約宜慎選。
去年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賴士葆等人臨時提案,加強查核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租賃所得,查核方式是先發出輔導函,再進行查核,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罰。財政部昨(14)日表示,去年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的「囤房大戶」展開精準查稅,截至3月31日查核完成,查核的1,734件中,共1,006件為補稅案件,約近六成,補稅金額近1億元。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已擴及持有五戶以上案件,約7,600件 ,防杜逃漏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