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眉角多,一不小心就跟房東房客撕破臉,尤其押金、水電費爭議多到爆,根本是租屋族的日常惡夢。為了解決這萬年難題,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攜手長期深耕租屋服務的崔媽媽基金會,要為大家「喬」出一個更友善的租屋環境,讓租賃關係不再是地雷區。
隨著大學開學季的來臨,學生租屋問題再度成為社會焦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在今年5月至6月間針對全國56所大專院校周邊的100份住宅租賃契約進行查核,結果顯示有228項次不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整體不合格率高達15.2%。這一數字引發了廣泛關注,尤其是對於學生的租屋權益保障。
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根據新規定,所有在實施日期之後簽訂的租賃契約,不論使用新版或舊版契約書,都將自動適用新制,以保障租屋族的權益,即便是在超商購買的舊版契約書也無礙。
在宜蘭礁溪經營咖啡廳的男子,向法院提告主張,3年前花百萬元裝潢費租下宜蘭縣礁溪的1樓店面,後來才發現店面是農舍只能販賣農產品使用,他無法經營餐飲業,法官認定屋主的租賃標的不符,判決雙方可解除租賃契約。
電費自 4 月 1 日起調漲,造成許多租屋族憂心將連帶造成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超收電費,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在契約期間,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經約定好的房租或電費,若遇到相關情況,房客不但可以拒絕支付,還可向地政局或消保機關申訴。
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未來將提升更多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意願,並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